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生效 中國未簽署 曾投棄權票
一項新的常規武器進出口限制條約今日生效,這一條約主要由西方國家推動通過,世界最大武器出口國美國尚未批准該條約,中俄沒有簽署。已簽署並批准該條約的主要是歐洲國家,該條約的目標是“切斷世界範圍內侵犯人權國家和組織的武器供應”。不少非政府組織將這一條約生效視為和平主義的勝利,但顯然這種冠冕堂皇的條約影響不到國際軍火黑市,恐怖組織依然能夠通過各種渠道獲得武器裝備,但對於一些正試圖平息內亂而又不受西方待見的國家而言,這一條約將使他們難以獲得用於打擊反政府武裝的武器。在該條約談判階段,許多國際媒體都分析認為,這是部分西方國家針對敍利亞等國而推動的一項條約。在去年聯合國就此問題投票時,中俄等國曾指出,這一條約部分內容可能成為干涉別國內政的工具,因此投了棄權票。

聯合國會場(資料圖)
中國《環球時報》報道,聯合國一項監管全球850億美元武器貿易的《武器貿易條約》24日正式生效。目前共有130個國家簽署該條約,其中60個國家已經予以批准。最大武器出口國美國尚未批准該條約。
法新社23日稱,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強制要求締約國設立武器出口管控部門,對每一批出口武器,進行是否有違國際禁運規章、是否將用於種族屠殺或其他戰爭罪行、是否有可能落入恐怖分子或犯罪組織手中等方面評估,違反該條約規定者被視作違反國際法。法新社稱,全球最大的幾個武器出口國中,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國已簽署並批准該條約。最大武器生產和出口國美國簽署該條約,但未正式批准。中國和俄羅斯還未簽署這一條約。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軍控與國際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建羣23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武器貿易條約》由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飽受戰亂的國家推動。條約生效後,對武器流入戰亂地區能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事實上,美俄等武器出口大國對該條約態度比較曖昧。中國雖未簽署條約,但一直嚴格遵循聯合國武器登記申報制度,保證武器出口透明。
美國《防務週刊》網站稱,目前,關於該條約執行機構的設置和其財務支持問題尚未商定。
這個條約是1996年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生效以來(1996年中國完成最後一次核試驗)武器限制領域的新進展,《武器貿易條約》的效用範圍覆蓋了從坦克、戰鬥機到導彈和輕武器在內的所有常規武器。
條約要求簽署國設立本國的武器出口管制機制。簽署國必須對本國武器出口進行評估,看這些武器是否可能繞過國際禁運被用於進行屠殺或犯下戰爭罪行,或者被用於恐怖組織和有組織犯罪。
安娜·麥克唐納是“武器控制聯盟”——一個非政府組織的主管,她説“如果得到嚴格執行,這個條約將可能挽救大量的生命,並且為世界各地那些易受攻擊的平民提供保護。”
“大赦國際”組織稱,由於缺乏武器貿易的管制,全世界範圍內每年有超過50萬人被殺,上百萬人被傷害、被強姦或者強制流放。

2013年聯合國投票情況,可見敍利亞、朝鮮等投了反對票,俄羅斯、中國等棄權
該組織的秘書長薩麗爾·歇蒂説:“這是一個真正的歷史性突破。這表明人權組織只要長期堅持努力,是有可能把一個良好的意願變成拯救生命的現實的。”
觀察者網軍事分析員認為,《武器貿易條約》表達了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們良好的願望,但它現在其實是被西方國家當做打擊他們所不喜歡的“流氓國家”的工具,比如敍利亞等國,如果這一條約得到切實執行,將很難購得武器。相反,得到部分西方國家和海灣國家秘密支持的恐怖組織依然可以直接從某些國家的軍火庫中獲得武器。近年來,中國出售給海灣國家的許多武器出現在中東地區極端組織武裝的手中,顯然中國無法在出售這些武器前預料到這種情況。更何況,關於“違反人權”問題的認定,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標準,這樣的條款為西方國家干涉別國內政創造了藉口。正是由於《武器貿易條約》存在許多缺陷,現在的這個條約沒有得到主要大國的普遍認可。歷史上國際社會也簽署過一些同樣願望良好,但沒有實際效用的文件,如禁止從飛行器上投擲殺傷性武器公約、禁止集束彈藥公約、禁止地雷公約等,都長期被主要大國無視或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