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賓:跨越長城——烏鎮峯會後的中國互聯網
【觀察者按】“世界是平的”,這樣聽上去很美的話語在網絡時代一度被作為主流價值推崇,卻和現實不符,也給人們帶來持續的身心衝突。
中國人在烏鎮互聯網大會上談笑間説破了這個矛盾。地球村與國家主權依然是一對在糾纏中推進的矛盾,不可能簡單地互相否決。互聯網也絕不只是個人和企業的領地,“國家參與”的基因從互聯網在美軍實驗室誕生一刻起即埋下。
中國堅定的防火牆體系被稱作互聯網長城,既保障了牆內的穩定和繁榮,也需要更加靈活應對“失控”的世界。21世紀的牆必須和21世紀的IT企業一樣,能夠根據情勢靈活調整、活動。
產業、思想、知識的繁榮既不僅僅在於通,也不在於防,而在於防與通這對辯證關係中。近日有學者撰文陳述防火牆對學術搜索帶來的麻煩,認為防火牆要有更具體更細分的針對性。中國的防火牆一直在進化。我們特此刊發一批文章討論,希望這個進化更快更優。作者王東賓長期研究國際互聯網體系,本文提出“長城防火牆”乃“國之利器”,不可輕用。
2014年是中國全功能接入互聯網20週年,烏鎮舉行的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意義重大,標誌着中國開始從互聯網大國走向互聯網強國。
或許,1987年9月中國發出的第一封電子郵件恰好可以傳神地表達烏鎮峯會的意義:“越過長城,走向世界(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正是這封電子郵件開啓了中國接入互聯網的艱難之旅1。當然,今日之世界互聯網早就超越“功能接入”階段,進入“互聯互通”2階段。
談到“跨越長城”,不禁使人聯想到討論中國互聯網的一個難以繞開的話題——長城防火牆(Great Firewall)。至少從表面看來,“防火牆”與“互聯互通”存在巨大的張力,似乎是一種二中選一的悖論關係。但實際上,這反映了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世界互聯網業已形成就產生的一組基本矛盾:“無疆域”的網絡空間與有疆域的主權國家之間的張力,換言之,對於世界互聯網,統一的“萬民法”與主權國家的國別法,哪個為大?是否存在融合(對立統一)的可能?“走向世界”的中國互聯網亦必須直面這一基本問題,“長城防火牆”與“互聯互通”之間的關係構建需要更細緻的理論論述和更嚴肅的實踐探索。

“防火牆”首先是網絡安全概念。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即宣告成立,並由習近平主席擔任組長,充分表明網絡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戰略的高度。隨後在4月23日巴西聖保羅的全球互聯網治理大會、6月23日的ICANN倫敦會議上,中國以“共享、共治”為核心的互聯網話語受到更多重視。11月19日至21日的烏鎮峯會是中國邁出的重要一步,正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在10月30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旨在“搭建中國與世界互聯互通的國際平台”和“國際互聯網共享共治的中國平台”。而在烏鎮峯會結束三天(11月24日)後,中國即啓動首屆“中國國家網絡安全宣傳週”,主題為“共建網絡安全,共享網絡文明”為主題。
因此,從國內來看,“維護網絡安全”與“建設網絡強國”是相輔相成的,“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3;從國際來看,“安全”是“共享、共治”和“互聯互通”的前提條件。從這個角度來看,“長城防火牆”乃維護國家網絡安全的“國之利器”,符合處於信息技術劣勢的發展中國家的客觀情況。
同時還應注意到,中國的網絡安全觀具有極強的“自我約束”內涵。12月22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反對一切形式的網絡攻擊和網絡恐怖行為,反對任何國家或個人利用他國境內設施對第三國發動網絡攻擊”。這也是中國在各個場合不斷闡釋的基本網絡安全觀。從安全防禦(被動)和自我約束(主動)兩個維度理解中國的網絡安全觀,是理解“長城防火牆”問題的第一個層面。
網絡防火牆之所以會與“互聯互通”產生衝突,源於防火牆會產生“內容過濾”和“內容審查”問題。這也是以美國“網絡自由”為核心的“網絡外交(戰)”的殺傷力所在。談到內容審查,自然繞不開2010年的“谷歌事件”。4
2006年1月,谷歌在中國設立.cn服務器,正式進入中國市場,四年後,2010年1月,谷歌聲明遭到中國的黑客攻擊,並希望向中國用户提供無內容審查和過濾的搜索引擎。3月23日,谷歌將服務器撤至中國香港,退出中國大陸市場。不管谷歌退出的真實原因是什麼,其聲明的最重要指向是中國互聯網內容審查的基本制度——行業自律制度5,引起了關於“網絡自由”的激烈爭論。隨後,谷歌服務器進入長城防火牆的屏蔽範圍。

谷歌事件中,中國政府堅持了自己的基本立場。2010年1月14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的發言中表示,“中國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黑客攻擊行為,有關互聯網管理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1月19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的發言中表示,“中國互聯網是開放的,也是依法管理的”,“外資企業在中國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中國公眾利益和文化傳統,承擔相應社會責任,谷歌當然也不例外”。
即使在內容審查的制度和標準方面存在改進的空間,但從互聯網的國際慣例來看,這種基本立場仍然是成立的。2000年法國政府與雅虎之間的訴訟,已經確立了互聯網應遵守民族國家法律法規的判例。6從這個角度來看,長城防火牆是應對國際爭論堅持自主立場和中國維護互聯網法律法規權威性(網絡主權)的有力工具,這是理解長城防火牆的第二個層面。
谷歌事件至今,各方均付出了相當代價,谷歌的市場份額從2009年四季度的36.4%下降到1%左右,大陸用户尤其是學術研究者承擔着信息代價,難以獲得谷歌的搜索服務。因此,長城防火牆的這種使用方式應在非常態的特殊條件下使用,乃國之利器,不可輕用。
這就涉及到理解長城防火牆的第三個層面,也是最重要的層面,即長城防火牆的“度”的問題。從國內來看,這涉及到依法治網的問題,是互聯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的問題;從國家來看,是“防火牆”與“互聯互通”的平衡問題,“防”導向的應是“互通互聯”,而不是彼此隔離甚至以鄰為壑,顯然這極為考驗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習近平主席給烏鎮峯會的簡短賀詞中,就點出了全球互聯網這一根本難題:“本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以‘互聯互通 共享共治’為主題,回應了國際社會對網絡空間面臨重大問題的共同關注”,“中國願意同世界各國攜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則,深化國際合作,尊重網絡主權,維護網絡安全,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
此前,9月18日下午在廣西南寧開幕的首屆中國—東盟網絡空間論壇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的主旨演講《打造中國-東盟信息港 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共同體》中提出,“中國與東盟要加強互聯互通,深化網絡空間合作,共同打造中國—東盟信息港,使之成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信息樞紐”,同時,他提到“通過在論壇開幕前與各國代表的會談,更加直觀深切地感受到,中國和東盟十國在網絡空間有着很多共同的理念、共同的訴求:網絡空間既要互聯互通,也要尊重主權;網絡空間既要加快發展,也要確保安全;網絡空間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網絡空間既要自主自立,也要開放合作”。
“互聯互通”是中國提出的基本概念,不僅僅是基礎設施和技術層面上的“互聯互通”,更是互聯網理念與哲學層面的“互聯互通”,可以成為中國構建互聯網話語權的基本框架。其中包括發展觀(平等與開放)、安全觀(反對任何形式的網絡攻擊)、治理觀(開放合作、共同治理)等各個層面的話語構建,是對中國互聯網發展與治理理念與哲學的更細緻闡述與構建,也治理體系的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
這沒有現成答案,需要不斷探索、改進、提高,需要在與各國的協商、探索、合作中不斷凝聚共識。從烏鎮出發,“跨越長城 走向世界”,中國的互聯網強國建設和互聯網全球治理之路依然任重而道遠。
[1]關於中國第一封電子郵件的歷史梳理,參見王東賓:中國接入互聯網的早期歷史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5/1917
[2]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北京會議通過“互聯互通藍圖”,“互聯互通”進入新華社總結的“2014世界局勢十大熱詞”,指的是“”。值得注意的是,“互聯互通”首先是網絡空間的技術哲學概念。
[3]習近平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成立時的發言中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網絡安全”與“網絡強國”成為國家戰略任務。
[4]關於谷歌事件的詳細討論,參見王東賓:從雅虎看谷歌事件,《互聯網法律通訊》,2010年第6期。後續發展參見百度百科:谷歌事件,http://baike.baidu.com/及維基百科:Google退出中國大陸事件,http://zh.wikipedia.org/
[5]即互聯網內容提供商應簽訂《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承諾依法主動對違法、有害信息進行審查過濾。
[6]關於法國政府V.雅虎案的分析討論,參見傑克·高登·史密斯、蒂姆·吳:誰控制互聯網?——無邊界世界的幻象(部分中譯),王東賓譯,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