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主流對酷刑報告的三大誤解-瑞貝卡·戈登
不只是酷刑報告
這是華盛頓本週的政治故事。經歷了無休止的拖延、對修訂本和中情局(CIA)電腦被攻擊的爭論不休,以及發佈後可能會引發穆斯林暴動並“將中情局扔進狼羣”的各種宣稱,這份報告——你知道是哪份——總算姍姍而來。或者至少,這份修訂過的執行摘要可供閲讀了,並且,正如參議員馬克•尤德爾(Mark Udall)在報告發布前表示的,“報告解密後,人們會憎恨他們讀到的內容。他們會覺得噁心、感到驚駭,對我們的行為感到震驚。”
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這份眾人期待已久的報告,描述了在布什政府“全球反恐戰爭”期間,中情局刑訊囚犯使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手段。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深思該委員會公佈的報告部分內容了。但有一點必須牢記:這份報告針對的只是單個機構的過去行為。這種精確聚焦促使我們相信,無論中情局過去做過什麼,這個令人遺憾的酷刑篇章已經翻了過去。

我們看到報告的那一刻,已經到了該翻開新篇章的時刻
也就是説,我們看到報告的那一刻,已經到了該翻開新篇章的時刻。我們可以感到震驚、噁心、驚駭,但是不要受騙。參議院這份歷時多年、突破重重障礙的報告並非是對美國酷刑蓋棺定論,它應該成為外界探討的起點。原因如下:
各大主流媒體對美國酷刑和這份報告的報道大同小異,並都主要圍繞着三個錯誤的假設:
1、最重要的問題是酷刑是否“有效”。
2、小布什下台後美國就不再使用酷刑。
3、真正的酷刑只在國外戰區使用。
讓我們依次來看這些假設。
錯誤假設1**:唯一的問題是“是否有效?**
也許酷刑偶爾“有效”,也許毫無作用。但都不重要,因為在美國法律和國際法規內,酷刑不合法且違背道德。
參議院報告的第一個發現——也是高度可預測的爭論將主要圍繞的發現——是,中情局“加強審訊手段”對確認911罪犯身份、獲取行動情報或防止恐怖襲擊來説並“不起作用”。回應已經滿天飛。共和黨人(約翰•麥凱恩除外)上躥下跳地喊着“它是有效的!有效的!”奧巴馬總統自己的中情局局長約翰•布倫南發表了對報告的譴責聲明。雖然他承認“中情局犯錯了,”但也堅稱酷刑“行之有效。”(幾天之後他修改了措辭,暗示這個問題“沒有答案。”)其他前中情局官員們也大都應聲附和。
最後,無論中情局的刑訊手段——包括水刑;長達一週的睡眠剝奪;反覆毆打;捆綁手腕將犯人吊起數天,並用難以容忍的強光強音刺激他們,或把他們關在完全黑暗的地方;以性虐待他們的母親或傷害他們的孩子作為威脅;又或者,將管子插進犯人的直腸並往裏灌水(據稱為“直腸給水”)——是否有效,不重要了。無論這些酷刑是否幫助海豹突擊隊找到奧薩馬•本•拉登,不重要了。無論這些酷刑是否防止了基地組織針對洛杉磯圖書館的襲擊,不重要了。無論他們是否拯救了美國人(只有美國人!)的生命,都不重要了。事實上,對於讀過該報告的人來説,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對這個話題——對此我們已掌握很多信息——的調查非常令人信服:聲名狼藉的酷刑並未給我們提供有用的信息。它帶來了一團糟的真相、似是而非的真相、謊言、胡亂的虛構、荒誕的亂語,並令酷刑受害者絕望地儘量説出刑訊者希望聽到的無論什麼內容。
但這些都不重要。無論我們對此有多驚恐,也不重要。情況並不複雜。我們無權使用酷刑,因為我們通過了法律反對酷刑,並簽署了條約表明不會使用酷刑。1994年,美國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非常明確第表示,對恐怖襲擊的擔心並不是使用酷刑的藉口。《禁止公約》第二條規定:“任何特殊情況,不論為戰爭狀態、戰爭威脅、國內政局動盪或任何其他社會緊急狀態,均不得援引為施行酷刑的理由。”人們總喜歡找藉口,但使用酷刑沒有任何合法藉口。
危急關頭的行為恰恰反映出了我們對國家的期望:我們是無畏的法治國家還是膽怯的懦夫國家?
錯誤假設2**:小布什下台後美國就不再使用酷刑。**
酷刑報告公佈那天,奧巴馬總統發表聲明,再次試圖把美國使用酷刑一事歸入“我們曾做過的壞事”。他説,“我希望這份報告能幫助我們把這些酷刑手段留在屬於他們的地方:過去”,“而不是成為舊事重提的理由”。
事實上,已成體制的酷刑並不屬於過去。它在奧巴馬執政時期仍被使用。下面這些例子便可證明:
在美國關塔那摩監獄裏,獄警將絕食犯人強制帶出牢房,綁在椅子上,用管子將食物從犯人的鼻子灌進胃裏“餵食”,一天兩次。以下是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回憶:
“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們第一次用管子將食物從我鼻子灌下去的經歷。我無法形容被用那種方式強制餵食的痛苦感。管子插進鼻子,我幾乎要吐了。想吐但吐不了。胸部、喉嚨和胃部感到極度痛苦。我從來沒有如此痛苦的經歷。我不希望任何人經受這種殘忍的懲罰。”
強迫餵食是種不人道的行為;是對非暴力抵抗的懲罰手段。這種刑罰通常從官方稱為“監獄提囚”開始——就像犯人是要從牙臼上被拔除的牙齒一樣。也門犯人Moath al-Alwi自2002年開始被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他詳細地描述了該刑罰:
“我選擇呆在牢房裏,以和平的方式抗議強行餵食,獄方派來了強行“監獄提囚”小組:6名穿着防爆裝備的獄警。這些獄警因為我的抗議行為而故意殘忍地懲罰我。他們疊羅漢式地壓在我身上,我覺得自己的背部要斷裂了。然後他們把我綁在控制椅上,絕食者們稱那為酷刑椅。”
al-Alwi説,獄警使用這種“酷刑椅”來控制囚犯,也讓刑罰過程更痛苦。
“這套程序有一個新花樣,獄警會把我綁在控制椅上,雙手反拷在背後。然後收緊我的胸部索帶,直到手臂緊緊加在我的身體和椅背之間。儘管酷刑椅自帶手臂固定器,他們還是這樣做,要保持這種姿勢極端痛苦。”
目前,有名海軍護士因為拒絕參與這種強制餵食而面臨被開除軍籍的風險,他認為這些手段是酷刑行徑。
囚犯最初為什麼要絕食抗議?他們是在用這個唯一可用的非暴力手段抗議自身面臨的無期限、非法拘禁,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表示,這種拘禁本身就違反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下美國應履行的職責。
直到今年12月10日,美國才終於釋放了其在阿富汗帕爾旺省巴格拉姆空軍基地拘留所關押的最後一批囚犯。2014年9月,美國“秘密釋放”14名關押多年的巴基斯坦人——在此之前這些人沒有受到任何犯罪指控。我們不知道這些人在巴格拉姆關押期間遭受了什麼,但可以確定的是,和關塔那摩監獄的囚犯一樣,他們也通過絕食——他們唯一能採取的非暴力抗議手段——反抗無限期拘押和單獨監禁。
奧巴馬2009年簽署行政命令,要求中情局關閉其在全球各地的“黑監獄”或秘密審訊中心,但中情局似乎仍在運營至少其中一個秘密地點,這看起來直接違背了總統的行政命令。至少,當記者傑里米•斯卡希爾(Jeremy Scahill)爆出中情局在索馬里摩加迪沙秘密運營地下監獄——表面上與索馬里國家安全局合作運營——時,已經是兩年之後了。據斯卡希爾報道,在那裏,“美國情報人員支付情報特工薪水,也直接審問犯人。”
這些情報特工是否使用了“強化審訊手段”?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那個地方黑暗、髒亂,遍佈臭蟲和蚊子。我們知道那裏關押的犯人被捆綁、矇頭、用飛機押送。這種手法對十幾年來一直執行中情局刑訊手段的人來説,再熟悉不過了。
如果那一地方仍然開放,那麼中情局不是在奧巴馬政府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運營,就是在公然反抗美國總統。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嚴重違反了正生效的行政命令。
奧巴馬的首位中情局局長萊昂•帕內塔,在其確認聽證會上告訴國會議員,“如果囚犯被懷疑對迫近的襲擊知情,而官方認可的手段“不足以”讓其透漏消息,那麼他將要求“額外權利”對該囚犯使用其他審訊手段。”
奧巴馬總統叫停中情局酷刑的2009年行政命令仍然給酷刑留了一個窗口。該命令繼續允許“非常規引渡,” 即允許在國外抓捕恐怖嫌疑人,將他們運送至其他國家拘留審訊。911以來,美國在這方面的實踐記錄就是一段持續一代的酷刑史。的確,奧巴馬的行政命令稱,任何人都不應被遣送到可能在那裏遭受酷刑的國家,但美國對“可能”的定義與《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定義大相徑庭。公約第3條規定,如有“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他就不得被送至該國。美國則堅持執行更為寬鬆的標準:不得遣送任何人至“很有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在實際執行中,這意味着信賴接受國關於不會有什麼傷害的言辭(注意眼色)。
《美國陸軍人力情報收集行動戰地手冊》禁止使用很多形式的酷刑。然而,一份機密“附錄”仍然允許施行睡眠剝奪和感官剝奪刑罰。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委員會近期發佈關於美國執行公約情況的報告,在眾多關注點中着重提到這一點。
沒有任何高級文職官員或軍事指揮官因為下令或監督執行酷刑遭到起訴,真正實施酷刑的中情局刑訊人當然也沒有遭到起訴。相反,這些人撰寫回憶錄,畫些自己在洗澡的畫。如果這些人所在的政府令審判他們成為不可能,或許國際社會的憤怒至少能將迪克•切尼和小布什驅逐出國,就像其他名譽掃地的前統治者,如塞爾維亞前總統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和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
或者,美國也許能夠遵循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建議,並最終簽署加入國際刑事法院。
錯誤假設3**:酷刑只在對外國的戰爭中發生戰場上**
這個假設也是錯的。有時候,酷刑就發生在美國國內,在警局、移民拘留中心,以及拘留230萬人的美國監獄裏。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11月發佈其關於美國遵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報告時,在美國眾多違約行為中,指出美國監獄和移民拘留所存在使用酷刑和濫用酷刑的現象。美國警察頻繁使用暴力及其快速的軍事化也給委員會敲響了警鐘。
委員會特意指出美國會禁閉犯人長達兩週時間——以至於很多受虐者開始出現精神錯亂的徵兆,包絡出現幻覺、幻聽和妄想。我所在的加利福尼亞州,就有人被單獨拘禁長達15年之久。我們開始意識到,美國50,000 到80,000被單獨拘禁的囚犯,事實上每天都在遭受酷刑折磨。此外,正如聯合國報告所強調的,有些被拘禁的人甚至從未被宣判有罪;他們要麼被關押在預審拘留所內,要麼就是被關在移民拘留所裏。
美國犯人也遭受着制度上被認可的強姦和性暴力。事實上,監獄裏發生強姦早已司空見慣,這是電視裏警探小説的常規劇情。想要阻止“罪犯”申請律師幫助?那就用將他送到(紐約州)裏克斯島監獄來威脅他,誰知道像他這樣的鮮肉在那裏會發生什麼。
報告已經發布了。那現在應該怎麼辦?
別搞錯了。即使只是讓這份節選的、經修訂過的報告進入公眾視線,對於希望終止酷刑的人來説,都是真正的勝利。但鬥爭才剛開始,而非已結束。還有許多工作需要我們去做。
作為開始,我們需要有人來領導中情局,一個當前和過往領導人看似極度致力於酷刑成效的機構。我們需要關於參與“反恐戰爭”所有機構的報告,就像參議院所發佈的報告。我們需要進行全面統計並全面追責,包括起訴責任人,甚至發佈官方特赦,至少證實曾犯下罪行。我們需要結束美國監獄和拘留所的酷刑行徑。
參議院的酷刑報告也許是讓美國酷刑真正成為過去的開端。讓我們物以致用。
(觀察者網林可欣譯自《赫芬頓郵報》12月15日文章“American Torture -- Past, Present, and… Fu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