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用亡父身份證訂火車票 被判刑2個月
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高雄楊姓大學生為炫耀自己能耐,去年6月起,用自己和已過世父親的身份證訂購高雄台東往返火車票,由於訂票後取消或逾期未領次數過多,被鐵路方面發現異常,報警處理,台東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還要接受法紀教育課2次。
判決書表示,高雄到台東假日的火車票並不好買,就讀南部某大學夜間部的楊姓學生,為了增加訂票成功率,用自己和過世8年父親的身份證字號訂火車票。
自去年6月起,每到例假日就上網訂火車票,如不想返家或與其他行程撞期,再將訂好的車票取消,或任它逾期不取票,自認為做法聰明,並向朋友炫耀。
由於取消訂票及逾期未領次數過多,台鐵進行內部數據核查時,發現共有15筆數據顯示“異常”,將數據整理出來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到楊姓學生,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楊姓大學生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坦承自己冒用去世父親身份證字號,“車票訂購只是自己使用,未從中牟利”,且事後也有將未乘坐的車票取消。
法官審理,認為楊姓大學生冒用亡故父親身份證字號訂票,對台鐵網絡訂票管理的正確性,產生損害,也對以正當方式訂票的其他民眾,造成排擠效應,損及他人權益、破壞網絡活動互信基礎,法紀觀念淡泊,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