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着男童頭髮過馬路 台灣一安親班負責人獲罪
據台灣媒體報道,潘姓安親班負責人接送小學三年級施姓男童上課,卻常拉他頭髮穿越馬路,男童母親獲悉後,調閲學校錄影畫面佐證,控告潘傷害、強制罪。士林地院認為潘強拉男童頭髮、迫使男童闖馬路,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這家安親班人員昨天説,男童很調皮,常捉弄同學,走在馬路上也嚷着“來抓我啊!”家長沒與安親班溝通,還躲在花圃蒐證,並揚言索賠30萬元,他們覺得非常無奈,將上訴。
據瞭解,施姓男童的母親是中學老師,男童與哥哥先後在這家安親班上課十年,家長和老師很熟;如今男童不再上這家安親班。
男童母親説,去年小兒子向阿嬤反映“安親班老師多接了一個學生,之後就常抓我的頭髮過馬路。”她起初認為小兒子和老師鬧着玩,但兒子三番兩次抱怨,她向小學調閲監視器畫面,發現安親班潘姓負責人兩度抓着她兒子頭髮的畫面,決定提告。
潘姓負責人解釋,他與男童很熟,兩人一路打鬧,不能光從監視器畫面就斷定他欺負孩子;他的手放在學生頭上,是為了幫忙擦汗。不過,法官勘驗錄影畫面,沒看到擦汗動作,認定男童頭髮被抓住,只能由潘牽引移動;男童被迫做無義務之事,潘涉犯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