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委會不修糞管 屋滿“黃金”17年

中新網2月21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徐姓男子居住在一棟32年屋齡的大樓,他家馬桶常堵塞,糞尿四溢、臭氣熏天,他以大樓管委會未定期檢查清理公共管線為由,提告求償。徐姓男子一審敗訴,二審法院認定管委會要負責,除應更新污水管並修繕,還要賠償徐家人24萬元(新台幣,下同)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這邊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徐姓男子20日受訪説,他姐姐32年前買下這間位於台北市大樓的六樓出租,17年前轉賣給他居住;某天深夜母親起牀上廁所滑一跤,他被哀號聲驚醒後發現,糞水從馬桶內竄出,整個客廳有一半淹水。
修理工人説是共享管線問題,徐家正好是管線轉彎分岔處,徐姓男子向管委會反映卻沒下文,14年前開始拒繳管理費。他説,家人無法使用浴室,上廁所不是自備尿壺就是到親友家借用。
徐姓男子主張,管委會未定期檢視並清理大樓共享污水管,害他家馬桶經常堵塞,如廁時還要擔憂馬桶倒灌,無法正常排便,常憋尿導致他腎結石,更和老婆感情破裂離婚;晚上睡覺聽到“波波波”聲或見水位忽高忽低,就須塞住馬桶。他説以往每三個月發生一次倒灌,後來一個月三次。
管委會説,四年前已花2萬多元替徐家疏通馬桶,重設公共管線是大工程,須全體住户開會決議;徐家人所受的精神損害和管委會無關。一審法官認為污水管設計不良非管委會所為,修繕須住户開會共同決定,非管委會責任,判徐家敗訴;徐不服,提起上訴。
不過二審法官勘驗後認為,徐家一個馬桶拆除後以重物壓制堵塞,另一個馬桶雖然還在,但常因清除堵塞物而反覆拆裝。該樓原設計的污水管應往左右二邊排放,但實際僅單邊排放,加上管線腐蝕,管壁污物結塊導致排放孔徑減少,有異物就阻塞。
二審認為,徐姓男子可用其它器具代替馬桶如廁,腎結石不能怪到管委會頭上,但管線設計瑕疵確實影響徐家生活,管委會須負起修繕及賠償責任。
徐在一審敗訴後繳清積欠的管理費,他希望管委會二審敗訴後能將出問題的管線全部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