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老婦隱忍家暴60年 不堪再捱打拄枴杖告丈夫

中新網2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因受不了丈夫長期家暴,台灣屏東縣83歲楊姓婦人日前在77歲弟弟的陪同下,杵着枴杖到法院聲請保護令;女兒也出庭作證力挺老母親,讓法官審酌後裁定,男方不得再以言語辱罵及毆打另一半。此舉也創下夫妻聲請個案中最高齡紀錄。
承辦警察及法官皆驚訝表示,高齡長輩聲請家暴令多是被不肖兒女毆打後提出,類似夫妻失和個案則是以青壯年為主,年過8旬且雙方健在、還有體力家暴的案例,全台幾乎沒有遇過,恐創先例。
楊婦表示,20歲那年在未與男方見面前就經媒妁之言定下終身,事後才發現,對方不僅脾氣不好,一不如他意還會拳腳相向。育有5名子女的她為了年幼孩子只能一味隱忍,有時雖會跑回孃家哭訴,但在傳統觀念下,孃家人總是好言相勸,又將她送回夫家,一忍竟忍了60年。
去年底,楊婦僱工將住家旁1株小樹移除,丈夫不滿沒有經過他同意,竟持枴杖打傷她右手腕及左小腿。楊婦弟弟獲悉後極力勸説,要姐姐到警局提告。婦人説,年輕時為了家庭她可以忍,但已經活到這把年紀還被打,該為自己挺身而出。
楊姓婦人弟弟表示,大姐個性單純且刻苦耐勞,年輕時雖曾遭丈夫家暴但都沒有一次是從她嘴裏説出來,還是聽其他姐妹説才知道;直到前年她們夫妻2人因除草問題起了爭執,且看到她手腳傷口,姐姐才説是被丈夫打。他當時好聲好氣勸過姐夫,沒想到隔了1年又是如此,他才會咽不下這口氣,要求姐姐一定要提告。
婦人女兒在開庭時作證表示,父親個性暴躁且衝動,雖然沒有惡意,但確實常聽到母親被打罵後的抱怨。法官以弟弟及女兒證詞加上驗傷單等左證,同意核發1年期保護令,也是聲請保護令個案中最高齡的夫妻。
但丈夫反駁説,是妻子拿枴杖不穩跌倒,自己並無動手,要求法官重新裁定。楊弟卻指出,姐夫不知從哪找來的青藍中藥塗抹在四肢,佯稱自己也被家暴。事後法官不採信説法,將撤銷家暴令的聲請駁回。
審酌家暴情形,法官僅以限制令裁定,要求禁止再對另一半施暴,並未以更嚴重的遷出令及遠離令限制。目前夫妻雖同住一個屋檐下,但分處不同房間,且與一子同住,兩人也鮮少互動。
楊婦説,自己不是要告到丈夫被判刑,只是要挺身維護自己身體權益。幸運的是,從拿到保護令後就不再捱打。
屏東縣警局婦幼隊指出,長期隱忍家暴會讓另一半認為默許而持續,這時應該適時有所反應。
婦幼隊建議,事情發生當下可大聲喊叫,引起家人或鄰居注意,除可能獲得立即協助,日後也可出庭作證;且不管事發後願不願意提告,都可先到警局備案及驗傷。但面臨暴力,要懂得保護自身安全,避免火上加油讓情況更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