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潛逃女軍官法庭哭泣認錯 請求捐50萬換緩刑

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軍情局”中尉調查官葉玫潛逃英國案,台中地院25日下午開庭審理,葉玫在庭訊時不斷哭泣、認錯,表示“過去因一時衝動、思想不成熟而犯錯”,願意捐50萬元(新台幣 下同)公益金、服最高120小時社會服務換取緩刑,請求審判長給她自新機會,法院最後裁定還押,3月11日宣判。
25日下午,葉玫綁着馬尾出庭,神情有些緊張,有別於14日在移審庭時情緒激動的泣訴在部隊被要求應酬陪酒、摸來摸去,害怕變成“陪睡人員”,25日只説“入伍時年紀較大遭到同儕排擠,是自己鑽牛角尖”。
葉玫説,對她個人行為造成軍紀受損感到抱歉,也對媽媽抱歉,讓老媽媽每天從新竹趕到台中,只為了15分鐘的會面,她在看守所被收押37天讀百孝經,發現自己非常不孝。葉玫越説越哭不停,聽庭的母親也淚流不止。
葉玫請求審判長給她自新、緩刑的機會,願意交付母親向親友借來的50萬元當公益金,並服最高120小時的社會服務;她説,過去對於軍事情報工作的認識是來自電影,自己認識不清,現在還在停役中,願意重返部隊。
公訴檢察官王亮欽則指出葉玫是自願役,擔任軍官且受過訓練,對於軍旅生活應有所瞭解,她影射在軍中受到不公平對待,卻提不出證據,是對台軍形象的損害。
王亮欽説,葉玫若在軍中遭受迫害應該明白説出來,且癥結點是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否則讓媽媽捐款50萬元公益金,變成是在“處罰媽媽”。
審判長最後裁定葉玫還押,葉玫交保不成哭着被押回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