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走女友真鑽還假鑽 負心男被判10個月
中新網3月4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位範姓女子因買房急需首付,有意變賣2枚鑽戒及寶石,他的男友寇姓男子得知後,誆稱有門路賣高價,拿走東西卻遲無下文事,後以遭竊等理由搪塞,範女氣得提告。審理時寇男拿出2枚假鑽企圖連環騙,法官痛斥他無悔意,3日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10個月。
58歲的寇姓男子是街頭藝人,小有名氣。判決指出,寇男得知範女的兒子想買房,急需頭期款,有意變賣珍藏的2枚鑽戒及坦桑石裸石等。
去年5月寇男帶範女旅行時對她説“有門路可以賣較好的價錢”,範女在車上交付一顆1.27克拉、一顆2克拉的鑽戒及1顆坦桑石裸石,3件價值百餘萬(新台幣)。
範女説,寇拿走首飾遲無下文,她要求歸還,但對方找理由拖延。範女氣得提告,並找來銀樓業者證明交付給寇男的是真鑽。
範女出示兩人短信紀錄,“我沒有臉打電話給妳,口口聲聲説愛你,卻沒保護好貴重物品”等,證明寇男曾取走她的首飾。
審理期間,寇男突然表示“過年大掃除,鑽戒在鞋櫃後方找到了”,他拿出2枚鑽戒與範女提供的鑽戒照片不相符,法官認為,寇男在長達8個月偵審程序後,突然提出2枚假鑽,顯然有不法意圖。
法官認為,寇男以花言巧語騙取範女感情,進而利用男女朋友關係詐得價值不斐首飾,事後不斷編造各種藉口,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