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辦公室談貨車衝撞事件 稱未見懲處名單
中新網3月4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李佳霏4日説,貨車衝撞辦公樓事件,馬英九要求通盤檢討,並儘速就涉有疏失提出懲處名單;到目前為止,馬英九並未看到媒體所報導的這份懲處名單。
媒體報導稱衝撞馬英九辦公樓事件,軍警首長處分。對此,李佳霏説,馬英九並未看到媒體所報導的這份懲處名單。
李佳霏説,有關1月25日貨車衝撞馬英九辦公樓事件,馬英九要求安全部門提出通盤檢討,釐清事發過程各環節相關維安工作,包括“大型車輛進入管制區”、“攻擊事件事前的情資掌握”、“預警通報機制”等,是否涉有疏失,並儘速就涉有疏失之處提出懲處名單。
“國安人士”也説,檢討衝撞事件與提出失職人員懲處名單,是維安主管機關“國安局”法定的權責,與地方自治無關。
依照“特種勤務條例”規定,“特種勤務”是指由“國安局”協調、督導、管制相關編組、單位,對特勤安全維護對象所採取的安全維護作為;“國安局”統合指揮馬英九辦公樓侍衞室、“海巡署”、“警政署”及各級警察機關、“憲兵司令部”與“調查局”,共同執行特種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