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傑:民營銀行太急,將是金融災難
作者:张杰
如何理解改革提出的“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民間資本進入銀行市場操之過急將導致什麼後果?
首先,要客觀認識銀行體系“國有存量”與“民營增量”的關係。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這無論是對於我國金融體系結構的完善還是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都具有顯著的制度創新意義。但應當提醒,一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和金融市場化的進程,歸根結底取決於經濟改革與經濟增長的現實的內生的長期需要,而不應取決於或者單方面遷就於某種特定利益集團的短期偏好和政策訴求。從理論上講,在一國經濟快速增長和制度變遷時期,需要一種金融體系充當在短時間內快速動員和配置大量金融資源的角色。在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過程中,國有銀行體系就十分出色地扮演了這種角色。可以説,在經濟快速增長時期,民營金融體系(當然還包括那些市場化的銀行體系)並沒有多少用武之地,因為這種體系不能提供經濟增長所需要的長期資金。僅從這種意義上講,民營金融在整體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沒有受到重視甚至受到某種意義上的“制度歧視”,與其説是改革置後甚至政策失誤,毋寧説是經濟增長的金融邏輯使然。問題在於,目前我們面臨着增長減速和金融市場化。一般地説,在這種情況下,民營金融的發展就自然而然地提上了議事日程。不過,民營金融體系以及市場化金融體系本身的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進程和規模依然取決於經濟改革與發展的內生金融需要,在具體政策上切忌操之過急;如果在民間資本進入銀行市場過程中形成“千帆競渡”的格局,最終的後果將是災難性的。因此,在可預見的將來,中國整體金融改革必將經歷金融體系“國有存量”與”民營增量”之間的體制銜接或者制度接力,最終形成的金融制度結構既不是存量單方面抑制增量,也不是增量單方面替代存量,而是存量與增量合力形成的一種全新制度均衡。
其次,從長期看,民營金融體系發展的意義在於從總體上分擔和稀釋改革30多年因給高速經濟增長提供鉅額金融支持而積攢於國有銀行體系的金融責任和金融風險,而不在於為各相關地方和各相關部門開啓一扇獲取局部金融利益的大門。目前,中國的國有銀行都已完成了所謂的市場化轉型,但話説回來,國有銀行體系的市場化步伐原本不應走這麼快,原因就在於改革與增長依然需要這種能夠提供鉅額金融支持的銀行體系。在這種情況下,在國有銀行體系之外發育一塊民營銀行體系,其特殊的制度變遷意義就在於逐步降低國有銀行體系的相對重要性和相對風險。可以設想,如果這一塊民營金融體系成長起來了,體量變大了,市場份額上去了,即便國有銀行體系不動,其相對責任和風險也會下降。
再次,人們一直在詬病中國銀行體系的高集中度,其實從全球來看,最穩定的銀行體系反而是集中度最高的銀行體系。比如加拿大的銀行體系,六大銀行佔去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市場份額,比我國“五大行”所佔份額大得多,但幾乎經受住了任何一次金融危機的衝擊。原因實際上很簡單,從理論上講,銀行市場具有有限競爭的性質。對於銀行來説,最為重要的是牌照價值,但是放松管制和民營化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這個價值。牌照價值一旦降低,監管就得跟上,但監管政策一收緊,比如提出更高的資本要求,銀行的經營成本變得更為高昂,就會很容易將銀行體系逼上為追逐短期收益而甘冒風險的不歸路。因此,任何旨在增強銀行市場競爭性的改革舉措,都必須考慮銀行市場的特質以及對於整體改革進程的綜合影響,三思而後行。歸結起來,銀行集中度與銀行穩定性不具有嚴格的相關性,增強銀行競爭性是一把“雙刃劍”,清醒認識到這一點,對於處在全面深化改革新起點之上的中國金融改革特別是銀行體系改革來説至關重要。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 本文由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供稿 歡迎關注新浪微博:@人大重陽 ,微信公眾號: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