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對老夫妻因金錢問題爭吵不休 法院判離婚
中新網3月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62歲于姓婦人訴請與87歲禹姓老翁離婚,指控老翁違反結婚協議,並誣告她詐欺、竊盜。法官以兩人對婚姻問題都須負責判準離。
禹姓老翁與于姓婦人在2008年8月間結婚,並訂有結婚協議,包括“以誠相待、互相信任”、“不管誰生病、痛,另一人都要細心、陪護,送醫讓他康復”等。結婚年餘後,兩人為金錢使用問題吵不休,還互告竊盜、傷害,於婦為此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請求離婚。
於婦表示,婚後善盡妻子責任,從事家務,自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間生活開銷都做紀錄,禹翁竟誣告她盜領存摺,涉詐欺及竊盜罪。全案經不起訴處分,於婦反告對方誣告罪,禹翁被判徒刑3月。
於婦指控,禹翁去年騎摩托車搭載她時發生車禍,她骨折受傷,禹翁不願出看護費,並大聲斥責,讓她心灰意冷,請求准予離婚,同時對方必須給付精神損失及贍養費共新台幣120萬元(新台幣 下同)。
禹翁則指稱,婚後將名下唯一的不動產一半過户給於婦,還把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交給於婦。但於婦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間,自行用他的提款卡前後共提領43萬元花用,批評於婦只想拿他的錢財。
禹翁指稱,夫妻兩人發生車禍,他自己也受傷,每月薪俸僅2萬多元,根本無力負擔看護費用,於婦還指控發生車禍是他故意製造車禍,告他故意重傷害。
台中地院以兩老夫妻為金錢使用問題爭執不休、在攻防過程顯示已無夫妻情分可言,於婦對婚姻破裂也有責任,判處兩人準離,而於婦請求精神損失及贍養費則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