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辦公樓遭砂石車衝撞 “國安局長”被口頭告誡
中新網3月8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辦公樓今年1月發生遭砂石車衝撞事件,馬英九指示追究相關疏失,7日核示名單,包括“國安局長”蔡得勝在內共5人遭懲處。
1月25日發生砂石車衝撞馬英九辦公樓事件,馬英九日前要求“國安局”通盤檢討,並儘速就涉有疏失之處提出懲處名單。馬英九辦公室副發言人馬瑋國表示,馬英九7日已核示“國安局”提出的名單。
馬瑋國轉述,馬英九表示,這次要求“國安局”通盤檢討,並提出違失懲處名單,目的在於釐清事發過程各環節維安工作,包括“大型車輛進入管制區”、“攻擊事件事前的情資掌握”、“預警通報機制”及樓區整體安全維護等層面,是否在制度設計上和人為方面涉有疏失。
馬英九認為,應利用這次事件痛定思痛,重新盤整精進整體維安計劃,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懲處名單在特勤中心部分,馬瑋國説,“國安局”是特勤主管機關,“國安局長”為特勤中心指揮官,身兼情報蒐集、島內外情資研析、協調其他情治機關等任務;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專責特勤任務,為特勤任務實際督導指揮者。
她表示,基於主管機關未盡確實督導、人員安全查考訓練,及對特勤單位統合指揮之責,因此對蔡得勝予以口頭告誡、特勤中心副指揮官許燕情記過一次處分。
馬瑋國指出,馬英九辦公樓侍衞長身兼副指揮官,專責馬英九與其配偶及家屬的特勤事項,並非專責馬英九辦公室及寓所維安,且事發時馬英九及侍衞長並不在島內,因此侍衞長汪旋周免予究責。
不過,侍衞室警衞組負責平日勤務規劃、訓練、督導、兵力運用、指揮調度,警衞組平日雖訓練頻密,但勤務規劃欠周,警衞組組長李先輝申誡一次。
在憲兵211營部分,馬瑋國説,211營負有巡查、督導、演練之責,雖然對整體安全執行作法規劃不周,但面臨突發狀況反應得宜,因此,對211營主管計劃的參謀主任吳炳賢予以申誡一次,營長林志勇申誡一次。
有關台北市警察局部分,馬瑋國指出,台北市警察局已依職權提出懲處名單,經台北市政府核定後,由“國安局”匯送馬英九辦公室,馬英九尊重台北市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