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涉台好聲音:交流合作持續熱 兩岸一家得人心
中國台灣網3月13日北京消息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13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圓滿落幕。在為期八天半的會期中代表們就中國新一輪的改革與發展提出了各項建議。在涉台議題上,也不乏一些“好聲音”。雖然建議各有不同,但如何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促進兩岸“越走越近,越走越親”,落到實處,是代表們共同的心聲。
福建代表團:着眼閩台“先行先試”
福建代表團運用與台灣地緣近、血緣親、文緣深、商緣廣、法緣久,“五緣”優勢,在本屆兩會上為兩岸關係發展提出了不少寶貴的建議。
在人員往來方面,梁建勇代表認為,要進一步深化閩台兩岸往來。一是注重板塊對接,促進閩台經貿融合。二是注重文化交流,增進同胞情誼。三是注重暢通渠道,密切人員往來。
葉雙瑜代表則建議,大陸應出台更多可看更可用的政策,繼續支持福建在兩岸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試”,促進兩岸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曾靜萍代表從兩岸文化交流方面提出建議。她期望,把兩岸文化交流放在優先地位,構建交流框架,確立合作機制,並充分利用兩岸互補優勢,發揮文化領域專業人士的重要作用,推進中華傳統文化在台灣青少年中的傳播和普及。
“廈門經濟特區要把握好兩岸越走越近、越走越親的和平發展機遇期,承擔起兩岸一家親,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歷史重任。”劉可清代表從經濟層面出發,建議中央在整合已有政策的基礎上,將廈門列為自由貿易區試點。
周聯清代表已平潭為着點提出四項建議,希望在允許兩岸人員自由往來,貨物自由進出,簡化手續,實施“先入區、後報關”的通關模式;允許人民幣與新台幣資本項目自由兑換,開放平潭離岸金融市場;允許自行研究制定符合兩岸交流合作及自由港建設的發展機制和模式;允許在福建投資的台資企業按內資企業登記註冊,只要台灣同胞有意願投資開發的項目在福建都可以開發。
台灣代表團:聚焦同胞福祉保障
在本屆兩會上,由台籍代表組成的台灣代表團,從自身出發,結合自身優勢,為促進兩岸和平發展積極建言獻策,雖然建議內容不同,但無一不是圍繞台灣同胞的生活便利,聚焦台灣同胞的福祉保障。
在政策方面,符之冠代表建議涉台工作部門能夠將“簡政放權”落到實處,把對台商設立審批和經營管理方面的審批事項進行梳理,學習台灣較為先進的管理經驗,進一步方便台商共享機構改革的成果,激發台商在大陸投資創業熱情。
在兩岸經濟融合問題上,張雄代表建議,兩岸可以思考以現有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載體,在“一箇中國”框架下,協商簽署《兩岸自由貿易區合作協議》,搭建合作平台,避免同質競爭,實現優勢互補、和諧發展。
在台胞個體經營方面,楊曉紅代表建議,應根據國家已頒佈施行的《個體工商户登記管理辦法》規定,進一步擴大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辦個體工商登記地區,儘快研究出台相關實施細則,擴大開放西部地區和與台灣中南部優勢農業等產業對應的地區,重點引導台灣個體農民、小微企業以農業科技和管理經驗為投資形式在西部地區登記註冊,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對開放大陸居民赴台遊、收購台灣水果、契作保證收購台灣水產品和簽訂ECFA等四個方面惠台政策的深入調研,江爾雄代表提出四點建議:1.對現有惠台政策進行全面梳理,系統回顧和分析,作出政策實施評估報告,及時修訂完善,進一步強化執行,糾正偏差,使政策制定實施更加科學有效。2.建立健全惠台政策的規劃、評估、反饋和監督機制。3.惠台政策要進一步向台灣中南部、中小企業和中下階層民眾這“三中”羣體傾斜。4.進一步加大惠台政策宣傳力度。
關心常住大陸台胞的工作和生活,陳軍代表建議實行台胞證的分類簽註,並將符合條件的台商逐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的範圍,享受醫保。
陳雲英代表建議,簡化公民出境赴台簽註審批,促進個人遊與第一代台胞赴台探親的便利,可增加一年多次往返的赴台證簽註類型。
此外,孔令智代表還就如何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共構產業鏈提出不少建議、朱台青代表就加快推動兩岸有機產品認證結果互信提出了幾點分析、張曉東代表則認為,與台灣島內少數民族的交流交往不應落下,應該幫助他們更好地發展,團結他們一起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用陳蔚文代表的話來説,今年的兩會提出的“兩岸一家親”理念和雙方越走越近、越走越親的期待,讓人倍感温暖,也釋放出大陸同胞對台灣同胞的深情厚意和兩岸和平統一的美好願景。而從代表們爭相為促進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建言獻策的積極態度中,筆者也深深體會到“兩岸同為一家”的真情實感。相信,這些集聚兩岸同胞智慧的“結晶”,在不久的將來定會一一實現,而通過兩岸共同的努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也將不再遙遠。(中國台灣網記者 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