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銀行試水活畜抵押:50餘農户獲4000萬貸款
朱先生是浙江省温州瑞安的一名再創業農民,已經有十多年奶牛養殖經驗的他和妻子經營着一個有100頭奶牛的養殖場,但自去年以來,融資問題一直制約其養殖場進一步壯大。
去年,養殖場由於部分奶牛到了產仔期,需要新建牛舍,但除去自有積蓄和從親友借來的錢,他仍然面臨較大的資金缺口。不過,正為資金着落憂心的他趕上了杭州銀行温州分行新推的“奶牛貸”,目前,他已成功獲得首筆融資30萬元,用於擴建牛舍。
朱先生只是眾多受益於杭州銀行創新“三農”模式的一個縮影。據悉,杭州銀行積極探索農村金融業務模式,自2013年在温州試水活畜抵押業務以來,先後推出“奶牛貸”、“生豬貸”等信貸產品,已審批通過的信貸業務就已達50餘筆。
“活畜抵押”
對於朱先生這樣的農户來説,一方面農業投資有穩定的收益,另一方面發展壯大又缺乏融資渠道。由於和當地乳製品企業簽訂了牛奶收購協議,除去維護成本,朱先生每天就有1000多元的營業收入。
然而,在農村,農民融資的主要方式仍主要是民間借貸,傳統銀行介入“三農”領域仍較少,原因就是在具體發展過程中,農業與銀行之間的聯繫遠不如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與銀行之間的聯繫緊密。
同時,農業養殖户由於自身啓動資金較少,住房多為落地自住房,且生產資料主要為租用的集體土地與價值不高的養殖設備,對於銀行來説抵押價值不高,而養殖户本身最大的資產是活體牲畜,但活體牲畜無法作為傳統抵押物從銀行渠道獲得融資,因此難以有效地擴大生產規模。
不過,通過“奶農貸”,已經從杭州銀行成功首筆融資30萬元的朱先生,其農場裏的新牛舍已經全部建好,現在,他的奶牛養殖規模已經擴大了一倍。
三個月後,同樣作為養殖專業户的廖先生,今年也從杭州銀行温州分行獲得了45萬的銀行貸款支持。
與此同時,在“奶牛貸”試水成功後,杭州銀行便立即開展了“生豬貸”的市場調研與研發。
“温州當地目前生豬的自有供應率為40%,有60%為温州周圍其他地區引進。”杭州銀行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因為每個地區的豬肉供給率有相應的標準,所以歷年來温州生豬養殖户的銷售不存在瓶頸。
上述杭州銀行人士稱,在温州市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及樂清、蒼南、瑞安、永嘉4個縣域,有一部分的人以生豬養殖及銷售為主,大小不同的養殖生豬規模,户數將近有一萬多家,這就是很大的一塊市場需求。”
金融惠農
實際上,一直以來,“三農領域”是融資的弱勢羣體,由於農業生產風險,以及土地、房屋等財產沒有權證無法抵押,這將造成了長期以來很難從銀行體系融資,而同時,“三農領域”又具備巨大的市場需求。
在當前這種尷尬的結構性矛盾之下,如何找到突破口?杭州銀行温州分行的成功經驗之一,根據對養殖户利益關係鏈的分析,設計推出了“奶農貸”。
為了盤活利用好奶牛資產,實現奶農直接向銀行貸款,杭州銀行温州分行在瞭解融資需求後迅速開展市場研究,經調研發現,温州地區鮮奶需求量大,在温州平陽、蒼南、瑞安等地區分佈着許多奶牛養殖户,且基本均為温州同一家農業龍頭企業的鮮奶供應商。
其中,乳品企業負責為奶牛養殖户購置奶牛、提供飼料,並每日上門收購鮮奶,現場監督奶牛養殖户生產狀況,能有效掌握養殖户實際經營動態。在銷售款結算上,乳品企業與奶牛養殖户通過月結方式清算,並押一個月的應收賬款。
根據對這種利益關係鏈的分析,杭州銀行温州分行抓住乳品企業、奶牛養殖户、銀行三方之間的利益契合點:雖然奶牛等活畜對於銀行來説無法作為直接抵押物,但對於乳品企業來説奶牛是養殖户的主要資產。
為了盤活奶牛等活畜的價值,在奶牛養殖户將奶牛反擔保給乳品企業的前提下,乳品企業為奶牛養殖户提供擔保,同時乳品企業定期將奶牛養殖户生產經營情況通報給銀行,確保信息對稱;銀行則根據奶牛養殖户的生產規模、在乳品企業的平均應收款情況等情況給予一定額度的貸款,專項用於購置奶牛、飼料與設備等,幫助奶牛養殖户擴大規模,加快發展。
“由於生豬養殖户基本集中在温州市區及樂清、蒼南、瑞安、永嘉等4個縣域,對彼此的為人、經濟實力、動向都較為了解,且競爭、經營理念基本不衝突,這些都是很好的人緣、地緣基礎。”上述杭州銀行温州分行人士稱,在建立了一套風險保障機制後,杭州銀行的“生豬貸”的貸款風險得到了緩釋。
據不完全統計,杭州銀行自2013年在温州試水 “活畜抵押”業務以來,已審批通過的信貸業務就已達50餘筆,總餘額約4000萬,户均在50萬-100萬之間,達50餘户。“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而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對金融這樣生動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杭州銀行積極探索創新農村金融業務模式的同時,不難看出,在國家整體方向層面,“三農”領域的政策保障和信貸支持力度在不斷加大。
就在本月初,中國銀監會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持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突出加大對現代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同時,《通知》要求,2014年,在保持合理信貸投放總量前提下,要繼續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信貸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突出加大對現代農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