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被控醫療疏失獲刑並賠償300萬 不服判決欲上訴
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前外科住院總醫師曾明智被控醫療疏失判刑3月定讞,並被索賠,他今天喊冤説,將提非常上訴討公道。
張姓男子2002年4月間發生車禍送高雄市立婦幼醫院急救,時任外科住院總醫師曾明智被控身為張姓男子的主治醫師,在張姓男子反映腹部不適時,未詳查病因施予有效治療,僅做減壓等處置,延宕治療時機導致張姓男子惡化轉院手術後不治。
本案刑事部分,曾明智被判刑3月確定,得易科罰金;張姓男子家屬訴請民事賠償,也經“最高法院”判決醫院及曾明智須連帶賠償306萬餘元(新台幣 下同)定讞。
曾明智於2003年間離開婦幼醫院自行開業,不滿院方將醫療疏失責任推給他,其配偶陳靜淑告發當時第一線治療張姓男子的婦幼醫院住院醫師陳鏡湖,偽造“曾明智”名義申請會診照會單,誤導外界判定當時會診申請資格正確性,進而造成曾明智遭控過失致死,案經檢方起訴,法院審理中。
事隔多年,聯合醫院美術館院區今年農曆過年後要求曾明智擔負張姓男子的3成賠款,雙方談不攏,院方提告,全案4月初法院將開庭。
曾明智説,他不是婦幼醫院的主治醫師,只是住院總醫師,他當天休假還特別銷假回院協助陳鏡湖判讀張姓男子的X光片,由於他主攻胸腔,因此只看胸腔部分,沒有注意腹腔部分,法官及醫審會不查“陳鏡湖偽造文書”部分,硬拗他是張姓男子的主治醫師,令他無法接受。
他表示,當時張姓男子轉院時身體狀況都還好,張姓男子是在別的醫院開刀致死的,結果卻是他被控醫療疏失,被冤枉判刑還要被醫院索賠,實在咽不下這口氣,近日將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討回公道。
聯合醫院則回應説,將靜待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