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軍官葉玫潛逃案 檢方認為判刑過輕提上訴

台中地檢署認為前軍情局女軍官葉玫潛逃英國案判刑過輕,3月28日提起上訴。(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新網3月28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前軍情局女軍官葉玫潛逃英國,台中地院判處徒刑10月、緩刑4年及公益捐款20萬元(新台幣 下同)。台中地檢署認為判刑過輕,今天提起上訴。
葉玫佯稱到泰國旅遊,2012年6月間潛逃英國非法居留,今年1月間被遣返回台,期間長達1年7月。台中地院方法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判處葉玫10月徒刑、緩刑4年,公益捐款新台幣20萬元。
台中地檢署指出,經查,從2005年至今共有4件官兵逃亡案,犯案者均為義務役士官兵,軍階各為下士至二等兵,所採用離去職務的手段較温和,且離去時間較短,各被判處10月至2年不等徒刑,均未宣告緩刑。
台中地檢署表示,葉玫派駐軍情局擔任中尉特種情報官,所負責的職務及軍階遠高於先前4件案例,僅判刑10月,並宣告緩刑,不符合罪刑相當及平等原則,因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