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告訴你臨近保質期的產品怎麼處理
超市裏的食品究竟什麼時候臨近保質期?同一款食品,不同超市,臨近保質期可能出路各有不同。早在兩年前,浙江就出台規定,依保質期長短對臨保期做了明確規定,還要求商場超市設臨保專櫃集中處理。超市大大方方銷售臨保產品,老百姓也買得明明白白。
不過,除了商超食品以外,臨近保質期的限定大多無規可循,全憑各商家自覺。
商超食品
有國標,設專櫃處理
行業規定: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要求食品經營者對臨近過期食品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2012年5月1日,由省工商局制定的《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開始實施。
按照規定,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臨近保質期為45天;
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
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
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
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
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國家有關標準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其中特別規定了大中型商場超市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櫃”字樣。
商家做法:
據世紀聯華質量管理部負責人介紹,超市每天都會檢查食品的生產日期,如果保質期過了三分之二時間,就會與廠家聯繫退貨或者搞促銷。遇到不可退產品(大多是進口商品),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還沒銷售完,就會放到臨保商品專區銷售,如果保質期結束時還沒售完,則會進行集中銷燬。生鮮、熟食、超市自制麪包糕點也是如此。
華潤萬家超市在收貨環節就有很嚴格的制度,比如保質期在1-3個月的食品,距離出廠日期已超過三分之一時間的,就不能收貨。
沃爾瑪超市有一個自查小組,專門檢查快到臨近保質期的商品。
一般的做法是,過期前3個月就開始登記,符合臨保期標準了就擺放到“臨近保質期商品專區”銷售。一旦過期,則立即銷燬。
零售藥品
設有近效期,明示消費者
行業規定: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明確要求:從2013年6月1日開始,藥店銷售近效期藥品應當向顧客告知有效期。
商家做法:在國家對近效期藥品的指導原則下,每個企業具體做法不一樣。
以天天好大藥房為例,藥品的近效期規定為6個月,重點監控。在告知消費者的前提下,憑會員卡進行促銷打折。
對於近效期2個月的藥品,藥房統一下架,視為不合格藥品,退回總部。到時由總公司所在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銷燬。
食用油大米
散裝沒有保質期
行業規定:無
商家做法:杭州糧油食品批發市場相關人士表示,糧油製品分包裝和散裝。包裝部分一般在臨近保質期前打折處理,過了保質期銷燬。散裝糧油沒有保質期一説,只要理化指標(酸度、過氧化值及PH值等)符合要求,到一定時候重新回爐,或者新油摻舊油繼續賣。
只要保存得當,油的保質期相當長,能否繼續食用參考理化指標。
散裝大米也是如此。賣了一段時間後,看水分、新鮮度等指標,陳米重新加工繼續出售;有的是新米摻着陳米一起賣。
化妝品、洗護用品
臨保期一般為6個月
行業規定:空白。
商家做法:銀泰百貨、百大等規定,對臨保期6個月的護膚品,一律不在專櫃出售。根據廠商合同約定,這些產品退回廠家。
世紀聯華對臨保6個月的化妝品洗護用品先進行集中陳列,打折促銷。
烘焙類產品
臨保1天撤櫃
行業規定:空白
商家做法:杭州可莎蜜兒、浮力森林等烘焙房表示,如果產品明天到保質期,那就今天(提前一天)下架。為了防止這些產品流入市場,門店內當場破包處理,然後統一運回公司處理。過期麪包大多流向養豬場作飼料。
臨保產品監管籬笆要紮緊
看了央視3·15晚會,消費者不得不問:一家知名企業做違法勾當,就那麼難被發現嗎?一些食品監管的職能部門的嗅覺是否太遲鈍?如此一來,我們是否該擔心,還有多少證照齊全的“廣琪”仍在暗中作亂?
質疑不無道理。細細梳理,進口原料一路過來,確實有不少漏洞可鑽。
首先是在進口環節。從相關進出口檢驗檢疫部門瞭解到,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其報檢日期到保質期截止日不足3個月的,不予進口。除此之外,其他進口產品只要在保質期內都可以進口。
也就是説,檢疫證書上沒有保質期這一選項,一過了關口,根本沒法倒查溯源。等這些原料流入了倉庫,層層批發轉手,更是無從查起。因為我國食品行業採取終端管理,原料進口後去了哪裏,相關部門很難即時監控,處於“牛欄關貓”的被動局面。
再次,在原料流通到生產環節,以烘焙行業為例,從調查得知,眾多烘焙店和廣琪也非“臨時夫妻”,有的合作長達10年,從進貨到加工環節,多年採購難道都歸結於“走眼”?杭州多家規模烘焙房都配備了化驗室,有品控部,每天有台賬,但是當生蟲發黴變味的麪粉都能從眼皮底下順利過關,難道不能説,這些幾乎成擺設嗎?
再説説過期食品處理監管。雖然食品在生產、銷售環節被層層把關,但過期食品在回收之後,生產企業會如何處理,卻很少有人追究。按照相關規定,一般只靠企業自己進行處理,但並未強調由誰監管。除非有關部門在市場查到了過期食品會強制銷燬。由於對過期食品回收後的處理存在監管真空,就為個別不良企業留下了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