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事部門跨海營救 船長坦桑尼亞非法捕魚獲釋
中新網3月2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擔任船長的許清泰5年前因非法捕魚,遭到坦桑尼亞政府判刑,但家屬及台灣外事部門的多年努力上訴,28日終獲無罪開釋,將盡速返台灣。
台灣外事部門發佈新聞稿表示,許清泰在2009年因疑涉在坦桑尼亞經濟海域非法捕魚被捕,經坦桑尼亞司法單位判刑20年入獄至今。
在家屬、外事部門以及“駐南非代表處”5年來持續的努力下進行上訴,終於經坦國上訴法庭宣判無罪開釋,“駐南非代表處”官員將盡速協助其返台灣。
為協助許清泰,外事部門曾多次指示“駐南非代表處”至監獄探視,並由部內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可能營救途徑。
今年元月及2月間,外事部門再度指示“駐南非代表處”續赴坦國探視許清泰,除表達關切、提供補給品外,並瞭解上訴庭訊信息及與律師討論相應營救措施,獲悉坦國上訴庭訂於3月28日宣判,即請“駐南非代表處”迅赴坦國聆聽判決,終獲當庭釋放的喜訊。
台灣外事部門經聯繫在台家屬,家屬對外事部門的協助表示感謝,並將協同處理返台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