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佔台立法機構運動兩名帶頭人被警方函送偵辦
中新網4月2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學生攻佔“立法院”第15天,警方日前已依妨害公務、侵入住宅、毀損等罪嫌,將活動帶頭人揮林飛帆、陳為廷兩人函送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案偵辦。不過,警方對此低調錶示,學生行動尚未結束,全案未傳喚任何人,並未正式移送。
據瞭解,兩人目前在台北地檢署各涉及六案,其中一案為“偵”字案、其餘五案是“他”字案,分由兩名檢察官偵辦。檢方將等事件告一段落,擇期傳喚兩人説明。
此外,日前有董姓女網友宣稱已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林、陳二人違法部分,台北地檢署正立案審查。
檢警統計,抗議活動發動迄今十餘天來,學生、民眾因佔領“立法院”、“行政院”等行動,遭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的學生、民眾人數,至少有林飛帆、陳為廷等43人。
其中,包括3月18日晚間,“反服貿”學生衝進“立法院”並佔領議場,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導演李惠仁4人。檢方訊後,諭令限制住居。
3月23日,學生、民眾佔領“行政院”,破壞內部器物。事後有台灣清華大學研究生魏揚等17名學生與另外18位民眾,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復訊,訊後13人被諭令2萬至3萬元新台幣不等交保,另18人遭限制住居、3人請回、1少年交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