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鄉民代表掌摑護理師 判刑5個月未獲緩刑

中新網4月8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桃園縣蘆竹鄉鄉民代表王貴芬掌摑醫院護理師案,桃園地方法院昨(7日)依傷害罪判刑5個月,可繳罰金代替徒刑,罰金以每天2000元(新台幣,下同)折算,共30萬元。
捱打的李姓護理師另提附帶民事賠償300萬元及要求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啓事,刑庭裁定移由民事庭審理。
王貴芬獲悉判決結果後表示“尊重”,是否上訴要和律師商量。她的律師林鈺雄表示,刑度在預期中,易科罰金標準高於常情,應是法院衡量案情和對社會公益造成的影響做出的裁量。
李姓護理師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護理師所在的長庚醫院表示,期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的醫療暴力事件。
桃園地方法院調查,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打電話至林口長庚醫院,要求李姓護理師接聽,當時李正為其他病患抽痰,王要求轉告李不得再照顧她父親;後來李接電話,王要求解釋父親病況,不滿李以無法確認來電者身份、擔心泄漏病患隱私為由婉拒,嗆李“你很大牌”。
王貴芬隨後到護理站,連聲高嚷“叫她出來”、“我就是不要她照顧我爸”;王貴芬之後進入護理長室拉下窗簾,以右手掌摑李的雙頰。
掌摑事件發生後,各界撻伐,檢察官在五天起訴,並請求法院重判。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王貴芬逢父喪,態度低調,承認因照顧年邁雙親很疲累,未控制好情緒;她認錯、認罪,還向被害人及所有長庚護理人員致歉,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桃園地方法院以王貴芬為高學歷鄉民代表,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卻蠻橫無理要求護理師依她指示照顧病父,並掌摑、辱罵醫護人員,打擊醫療士氣、間接損害醫療質量,對公共利益造成相當程度損害,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