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為兩岸監督條例畫紅線:不許偷渡國家定位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李柏濤】台灣《聯合報》報道,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台“行政院長”江宜樺10日將炮口對準“民間版”,指關於“國家名稱”及“國家定位”問題,“不應透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偷渡”。
台陸委會負責人王鬱琦表示,“國家定位”、權力分立問題,“一定是根據憲法規定,我們希望能在不產生憲政爭議下”,設計“兩岸協議監督機制”。
報道稱,江宜樺及王鬱琦的説法,也等同宣告,“行政院”對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設下涉及修憲層次的“國家定位”、權力分立將不會退讓的“雙紅線”
江宜樺指出,“政院版”草案符合“憲法”關於兩岸關係定位、行政立法權力分立,同時結合“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及“二階段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提升兩岸協議推動過程透明度,也能確保安全,較為務實可行。
江宜樺表示,民間版第二條提及憲政及“憲法”問題,“這是完全沒有迴避空間的問題”。“國家名稱”及“國家定位”問題,不應透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偷渡,“對於這樣的事情,政府無可迴避,必須勇於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