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價聽證代表:最高檔水價不夠高沒約束作用
4月17日,北京市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召回。聽證代表可巨生表示贊成這次水價調整,並建議在第三階梯户年用水量為260立方米以上,再設一檔,價格再調高一些。
以下為聽證會實錄:
參加聽證會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來自通州區消費者協會的代表。接到這個調價方案以後我走訪了一些居民和用户、同事,大家一致認為北京市水資源這麼緊張,適當調價大家表示贊同,也可以理解,並且予以支持。
第二,就目前兩個調價方案來看,我通過走訪,大家普遍認為第一個方案比較合理。他們認為第一個方案給的145噸水對我走訪的家庭100%都夠用。第一個方案比第二個方案節省5分錢,這5分錢大家可能覺得沒有多大差別,但是對於低保人羣或者是低保邊緣人羣來説,這5分錢長久以往對他們也是負擔,既然夠用了,就沒有必要再給他們增加負擔,所以我傾向於第一個方案。
第三,對這兩個方案我想提一些建議。一是關於水價基數的定量問題,我覺得是不是採用人均年用水量來核算具體每户的年用水量更合理一些?因為家庭人口結構不一樣,籠統的規定都是145噸可能不是特別合理。從科學的角度來説,應該是從人均的年用水量來核算一下比較好。二是我們調價的目的是促進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再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促進節約用水,對節約用水進行一些激勵。就目前兩個方案來看我認為激勵作用不太明顯,建議在基本需求量前面再設一到兩個階梯,這樣能夠從經濟槓桿方面引導居民節約用水。既然基本用量都使不了,水價對他低一點就相當於適當的獎勵。我認為第二檔、第三檔對遏制浪費水不是太有利,建議是不是上面再設一檔,價格再調高一些。比如説260噸以上,如果使500噸、1000噸水,都是這個水價,就沒有約束作用。
我的發言就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