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韓總理請辭,中國社會應如何對照
作者:环球时报
韓國總理鄭烘原27日引咎請辭,這顯然會對平息海難事故中死亡和失蹤學生家屬的憤怒起一定作用。此前遇難學生所在學校的教導主任以自殺方式謝罪,現在鄭烘原請辭,都給中國公眾帶來視聽上的衝擊。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反觀國內,認為中國社會里對責任的追究過於温和。
這種印象是大體符合實際的,中國的官員問責制度自2003年開始確立並不斷完善,北京市長孟學農當年引咎辭職,數年之後他再因責任事故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成為最突出的因重大事故而辭職的官員。但“孟學農模式”的問責在中國並不常見,此外有些被問責的官員隔段時間在其他崗位上覆出,加深了輿論不滿。
問責制在中國尚在起步階段,與整個國家體制的對接還處在磨合期,規範性與制度化程度距離公眾的預期確有較大的差距。輿論對“問責軟弱”的意見是削弱政府公信力的一個元素。
現代問責制度源自西方,它是對公眾交代的一種方式,在西式政治制度裏,它恰恰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方式。它是一種政治交代,而與管理層面的改進關係並不大,它的使用頻率往往取決於輿論的激烈程度,以及其他多種政治和文化元素。比如美國對官員的追責就很少出現類似韓國這一次的情況,“9·11”事件、卡特里娜颶風之後幾乎都沒有追責高層官員。
美國是對官員醜聞反應強烈的社會,但在歐洲有些國家,官員引咎辭職多,卻可能從個人醜聞中逃脱。最典型的例子是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他反覆陷入多種醜聞,卻能反覆出任國家總理。
中國推行官員問責制,同時面對兩大問題。它首先是中國行政體制的改革,它的目的應是警示官員,鞭策他們認真履職,同時淘汰確實不夠格的官員。二是要在政治上與時俱進,適應民主的發展,促進官方與民間在用人態度上的合拍。
應當説,在第一個方向上,問責制收穫的效果比較多,大多數官員如今非常害怕出事,對出責任事故仍然無所謂的官員,如今恐怕已經鮮有。但在第二個方向上,效果不理想。
最重要的差距是,中國輿論已將西式政治體制裏最嚴厲的問責視為榜樣,而且中國輿論如今的民粹主義色彩已不低於任何其他社會,每當一個重大事故出現時,公眾的第一需求是要出氣,由於官方對管理中國社會承擔着“無限責任”,被追責的官員職位越高,輿論就會覺得越痛快。
僅僅從官員問責這個角度,我們就能洞察到中國改革所面臨的深邃和複雜。我們啓動了問責,前方面臨着一系列政治配套,而形成配套每一環的流暢都很不容易。
韓國出事學校的教導主任以自殺謝罪,世界多數國家不會倡導那樣的社會倫理環境,中國也應同它保持距離。但官員是否應以“政治自殺”來解特殊時刻的公眾之恨呢,這是中國社會有待釐清的一個很大問題。
中國的體制塑造了政府的“無限責任”,人們不僅要求物質性福利,也對“出氣”有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並將此視為民主的首要標誌之一。西方政黨輪流執政,台上的人只要把輿論一時哄好就夠了。中國政府既要讓當下輿論滿意,又必須致力於社會的長遠利益,從而面臨實現這兩者兼顧和平衡的挑戰。
中國需要不斷加強對官員的問責,增強它的吏治實效,也要獲得更高的社會認同。社會治理不僅要管理好,而且也要讓人們覺得好,這是一個國家走穩走遠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