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史克7倍價差烏龍:外資原研藥超國民待遇
GSK“7倍”價差烏龍或成引線 外資“原研藥”超國民待遇面臨終結
王蔚佳
持續近11個月的英國最大製藥公司葛蘭素史克(GSK)在華涉嫌賄賂風波,預計距離真正的塵埃落定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但從其已被公開的五條賄賂路徑到轉移定價,一條黑金曲線開始浮出水面;而鬧得沸沸揚揚的“7倍價差”烏龍事件,卻再度扯出已懸置幾年的外資原研藥的單獨定價“福利”。
GSK衝擊波,會否成為壓倒單獨定價的最後一根稻草?
將錯就錯?
由GSK引發的單獨定價問題正在一條“將錯就錯”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14日,中國公安部網站公佈葛蘭素史克在華涉嫌賄賂案最新進展——這一最先曝光於11個月前、震驚全國的鉅額涉嫌賄賂案,最終被公安部公開定性為“單位行賄”、“牟取非法所得數十億元”,並依法移送檢查機關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經被警方確認的GSK非法行為中,以GSK明星肝炎治療藥物“賀普丁”國內售價是部分國外售價7倍的説法尤為引人注意。
新華社在當天的報道中曾提及,“以知名藥品賀普丁為例,在中國的出廠價是142元,而在韓國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國不到30元,在德國、日本等國家,其出廠價也遠遠低於中國。也就是説,購買一盒賀普丁,中國的患者要比其他國家付出高得多的代價”,甚至“該公司在華銷售的藥品價格最高可達其他國家的7倍”。
“7倍價差的説法並不成立,這是用國內一盒的價格和國外一片的價格作對比,如果按照中國100mg賀普丁(14粒)核准售價207元計算,每粒售價14元,遠低於上述國家的價格。”有接近國家相關定價部門的權威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
一系列公開資料也證實了上述説法。日本厚生省官網上公開的《使用藥劑價格(藥價基準)》顯示,日本100mg賀普丁售價為639.8日元/粒,摺合人民幣約39元;在美國的一家藥品比價網站,同樣規格的一粒賀普丁價格為3.73美元,摺合人民幣約23元;而在法國的維達藥典刊載的最新報價上,賀普丁為90.02歐元(20粒/盒),摺合人民幣約38元/粒。
儘管這一烏龍事件很快被多家媒體和網站指出,但事件當事方GSK和定價部門卻均未對此事做出進一步澄清。而與此同時,由“7倍價差”論所引發的關於跨國藥企原研藥高定價問題被再度熱議。
“雖然這個計算方法是錯了,但GSK違法的事實是確定的,行賄鏈條很清晰,轉移定價和倒推定價的方式也確實在不同程度上推高了藥價。”昨日,醫藥行業協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也許‘將錯就錯’,反而能順利解決之前一直沒有解決的原研藥單獨定價問題。”
最後的福利?
作為中國特有的概念,“原研藥”是指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物,由於享受單獨定價的特殊“福利”政策,原研藥與同類國產仿製藥的價差多則達到數十倍。
“國際上是沒有原研藥這個概念,只有專利藥和仿製藥,專利藥在保護期內享受高定價和市場地位,過了專利期保護失效就可以被仿製,只有在中國,這些跨國藥企的藥品在專利時效到期後還可以繼續延續高定價優勢,享受超國民待遇。”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近年來一直致力於取消外資原研藥的高定價。
業內甚至有觀點認為,中國藥價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外商製藥企業藥品價格的拉動——由企業參照進口藥品自行定價的方式,採樣國外藥價本來就高,加上進口高關税,進口藥價比國產藥要貴很多,其中進口專利新藥在保護期內價格更是高得離譜,而在專利期之後延續高定價的原研藥,更是將這一畸形藥價進一步延續。
公開數據顯示,施貴寶公司原產的治療乙肝藥物恩替卡韋,其0.5mg×7片(一週用量)的規格在我國的零售價為273元,而國內品牌仿製藥同規格售價僅為176元。換言之,僅一週的用藥費用,原研藥就比國產仿製藥多了97元。
而另一來自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的公開數據則顯示,該機構20家外資藥企成員的70個不同劑型規格的化合物出現在我國的基本藥物目錄上,這70個化合物產品約佔該機構原研藥總數的三分之一。
在業內,原研藥是否該享受單獨定價政策也已經成為一個爭論十多年的話題,支持取消原研藥單獨定價的意見認為這有利於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更有利於國內仿製藥企業發展,並拉低藥價減輕消費者用藥負擔;而以跨國藥企為代表的反對者則堅持認為,儘管過了專利保護期,但由於原研藥的質量標準明顯優於仿製藥,按照優質優價原則,應該享受定價政策上的傾斜。
事實上,這一敏感的定價問題幾乎成為任何一場醫藥行業討論會上的“標配”話題,近年來,隨着國內企業的呼聲越來越強,定價部門也試圖通過政策改革取消原研藥的價格特權。
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曾制定《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也曾多次對單獨定價藥品進行價格下調和資格取消的工作,單次降價幅度甚至達到20%以上,但一方面是某些原研藥缺乏仿製藥替代,另一方面也是明確政策仍未出台,這一問題目前仍未得到根本解決。
2010年11月29日,國家發改委宣佈,自當年12月12日起,將部分單獨定價藥品的價格降低,在公佈的48個通用名、174個品規單獨定價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中,原研藥佔到62%左右的比例,平均降幅達到19%,這次藥品降價被認為是國家從原研藥開始首次對外資藥品降價的明確信號。
“反對的意見太大,發改委在2010年6月的文件裏取消了原研藥的説法,現在雖然沒有這個提法,但原研藥依然享受着原有的價格政策,相比起國內藥品遭受招標壓價的困境,原研藥和仿製藥之間的價格差別甚至還有進一步拉大的趨勢。”於明德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發改委藥價處官員此前接受本報採訪時曾表示:“發改委一直在對國內外同類藥品的價格進行比較,但影響價格和消費者的因素很多,例如税收和醫保支付等,並不是簡單比較售價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