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大量空置 中低收入人羣很受傷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10日在北京發佈研究報告,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經濟適用房的空置率高達23.3%,僅次於商品房的空置率。數據同時顯示,家庭年總收入最高的25%家庭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比例最高,達3.2%,比中低收入家庭高出近1個百分點。(6月11日《北京青年報》)
我國經濟適用房的空置率高達23.3%,僅次於商品房的空置率,這樣的調查結果令人震驚。商品房具有投資的功能,有較高的空置率尚可理解,但經適房是為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它的空置率僅次於商品房,就讓人匪夷所思了。
經適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中低收入人羣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不難看出,我國及時出台經適房政策,目的是為了緩解住房難,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按理説,經適房作為一種保障性質的住房,委實不該出現空置,而事實上卻出現了空置,而且幾近四分之一,這就不能讓人接受了。
近些年來,圍繞經適房出現的是是非非,讓民眾很是鬧心和受傷。譬如,有開着寶馬的富人住着經適房的,有拿着高工資的官員住着經適房的等等。這些人都能順利申請並住上經適房,經適房不出現空置,那就真的奇了怪了!
原本是滿足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剛性需求的經適房,緣何成了有房族的閒置物呢?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甘犁認為:“經濟適用房存在嚴重的資源浪費和‘錯配’現象,未能充分發揮其社會保障作用。”一方面,“錯配”經適房的“漏洞”主要出現在對申請人的條件審查不嚴上。通常地,申請經適房的條件審查,主要是審核申請人的住房和收入,但僅收入這一項就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如果審查者再礙於某些關係,更是為騙購經適房開了方便之門。另一方面,經適房的申請缺乏公開透明的保障機制。有些地方的相關部門未能將經適房的申請人名單進行公示,暗箱操作,公眾無從監督,致使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有房族哄搶了經適房這塊寶貴的蛋糕。
經適房大量空置,讓國家好的保障政策變了質,也讓社會難以和諧。有關部門不妨對空置的經適房進行排查摸底,倘若真是“錯配”,可將經適房收回,並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真正讓經適房迴歸保障軌道,讓那些中低收入家庭不再為無房而鬧心。
文/錢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