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化妝品或免消費税 高檔化妝品界定懸空
在我國生產和進口化妝品要徵收30%的消費税,這就使得化妝品價格總體偏高,未來部分化妝品的這一項税費有望取消。近日,有媒體報道,財政部正在考慮將化妝品税目分類界定為高檔化妝品和一般化妝品,一般化妝品或將不再徵收消費税,而消費税徵收範圍的調整或將在今年下半年公佈。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昨日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針對一般化妝品不再徵收消費税一事,已經在內部討論有一陣時間了,但要等財政部正式公佈才能具體分析。
著名税務籌劃專家、中國人民大學税收籌劃研究室主任張中秀表示,諸如化妝品等商品的消費税,實際上是直接轉化為產品價格並由消費者買單的,取消該税意味着剝離針對大眾人羣的“隱性税收”,令百姓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以拉動更多消費。
歐萊雅集團中國公司昨日對此表態稱:“非常歡迎新方案的出台,這是政府在税政改革方面的又一利民舉措,相信此次對化妝品消費税徵收範圍的調整最終將使消費者獲益。”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國產化妝品品牌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消費税涉及到30%的減税額度,此舉力度不小,對於國內企業而言無疑是非常大的利好,但終端價格的調整還需參考政策細則。
據瞭解,當前我國化妝品消費税徵收範圍包含美容、修飾類化妝品、成套化妝品、高檔類化妝品。其中,美容、修飾類化妝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唇筆、藍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妝品。但對於“成套化妝品”和“高檔類化妝品”的範圍卻沒有具體解釋。
事實上,在2006年之前,化妝品消費税的徵收範圍更廣,洗髮水、沐浴液、花露水等護膚護髮品都要作為“特殊商品”被徵收8%消費税。2006年4月,我國進行消費税改革,護膚護髮品税目取消,將原屬於護膚護髮品徵税範圍的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列入化妝品税目。在財税[2006]33號附件《消費税新增和調整税目徵收範圍註釋》中明確“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徵收範圍另行制”,但在實際操作中究竟如何界定“高檔”,至今仍未明確規定。
對於此次財政部考慮要將化妝品分為高檔化妝品和一般化妝品,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界定“高檔”與否最關鍵的因素是價格,但化妝品種類繁多、名稱各異,如何分類成為最大的難題。
在我國,普通化妝品生產企業自產並銷售的化妝品需要交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税率為17%)、消費税(30%)、企業所得税(18%-33%不等)、城建費(消費税和增值税總額的1%-7%,其中城市7%、縣城5%、鄉村1%)、教育費附加税(消費税和增值税總額的3%)、河道管理費(1%)等税費;而商貿企業(零售企業)銷售化妝品則需交增值税、企業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税、河道管理費等。此外,進口化妝品還需要繳納至少6.5%的關税。
而企業通過在商品銷售價中加入税額的方式間接將税轉嫁給消費者,“重税”也成為造成中國化妝品價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知名護膚化妝品專家冰寒認為,雖然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化妝品,消費税所佔比重均較大,但是,化妝品市場格局並不會因價格變動而改變。冰寒舉例稱,“消費者選擇彩妝的主要因素在於文化與情感的認同,並不是價格。原有價格為50元的化妝品降税後定價40元,並不會吸引來1000元檔化妝品的消費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