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模飛行監管陷盲區 老人被小飛機撞傷身亡
今年67歲的汪榮洲老人,家住河南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水牛張村。一生種地,生活平淡,但就在2014年4月12日下午4時許,他被一架航模飛機事故奪走了生命。
那天,老人騎着三輪車出村口,準備修剪一下自家農田裏的桃樹,可還沒有走出多遠,一架航模飛機突然從空中俯衝下來,一下子就撞到了老人的腰上,老人頓感疼痛萬分……老人的鄰居張萬西看到了這個過程,趕緊給老人的兒子汪臣浩打電話:“你爸被撞了,你趕快過來吧!”
汪臣浩的第一反應是父親被車撞了,急忙趕到現場時,看到120工作人員正把老人抬上急救車。老人身邊並沒有肇事車輛,只有一架沒了機頭的航模飛機。老人身上也沒有明顯外傷,沒流一滴血,汪臣浩當時以為傷勢並不嚴重。
操縱航模飛機的侯先生也在現場參與搶救,還有侯先生的5個航模朋友,他們一起將老人送到了鄭州解放軍153醫院。
4月13日凌晨1時多,老人的血壓急降到60,出現昏迷,搶救無效,兩小時後老人離世。
汪臣浩想不到老父親就這麼走了。
汪臣浩報案後到鄭州市公安局溝趙派出所,在那裏一個辦公室的角落裏,他又看到了那架已經沒有了機頭的航模飛機。飛機機身的塑料皮也部分脱落了。汪臣浩抱起這架航模晃了晃,覺得重量不會超過1公斤。
汪臣浩的鄰居張萬西説:“當時老汪在慢車道上騎着,飛機撞了老汪後落地,速度挺快的……”汪臣浩説,他曾聽侯先生解釋,他操作的航模飛機突然失控,飛機快速下降到離地面一米多時撞上了老人。
派出所民警説,這樣的事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民警初步認定不是交通事故,應該是一起意外事故,並説:“你們協商解決吧。”民警還介紹説,近年來,航模運動發展很快,如果獲獎,中學生還能在升學考試中加分,因此參與這項運動的人越來越多。
航模撞死撞傷事件
各地時有發生
筆者調查發現,航模飛機撞人致亡案,鄭州並不是第一例。
早在8年前,也就是2006年4月12日,雲南昆明42歲的村民吳瓊仙就被同村朱江操作的航模飛機撞死了。那是一架機身1米多長,重2.5公斤的燃油航模飛機,事發時飛行速度約為每小時60公里。事故也是由於飛機失控所致。朱江是當地出了名的航模飛機愛好者,已從事這項運動40多年,身邊還有幾十個來自四面八方的徒弟。
2010年2月18日下午4時許,安徽蕪湖奧體公園內,一架一米多長的燃油航模直升機發生意外,急速下墜後砸中了正在公園休息的鳳先生父子,鳳先生受傷,身邊的4歲小孩死亡。
……
航模運動發展迅猛
監管陷入盲區
航模飛機撞死人,操縱航模飛機的人員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對此,鄭州大學法學博士劉靜認為,航模飛機撞死人的情況非常特殊,目前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特別是在航模飛行運動迅速發展的今天。她説,從法律意義上來説,操縱航模的人員,對於自己的行為和後果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在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進行航模操作,行為人明顯有過錯。航模飛機撞死人,可以説是比較典型的人身損害侵權案件,行為人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根據具體情節,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據筆者瞭解,在目前的航模中,多為固定翼和直升機,其中固定翼航模機的翼展可達兩米多寬,飛行高度在數百米間。這些航模都是比較難駕馭的空中飛行器,如空中遇到複雜氣流或機械事故,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對於飛行器的管理,我國法律規定,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相關飛行活動,否則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凡是未經批准擅自飛行的、未按批准的飛行計劃飛行的、不及時報告或者漏報飛行動態的、未經批准飛入空中限制區域和空中危險區域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關於重大飛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該法律更多注重的是“空中管制”。
另外,由國家體育總局發佈的《關於加強航空模型飛行場地管理的通知》中規定,遙控航空模型飛行的場地,飛行空域內不得有人或建築羣、高壓電線等障礙物,任何情況下模型飛機都不得在人羣上空飛行。進入場地的遙控器必須進行登記備案。
但筆者也發現,關於航空模型,國家體育總局發佈的僅僅是“通知”。實踐當中,操作航模飛機該向哪一個部門申請,不申請就直接飛是不是屬於“黑飛”,會不會受到處罰,誰來監管,這些內容都是“虛”的。現實情況是,不少航模愛好者在飛航模時並沒有經過審批,也不知道向哪一個部門審批。一些航模愛好者也是自我培訓招徒,自己製造或出售航模。當前的航模運動,可謂是處於無序管理狀況中。
有法律業內人士稱,航模是一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運動,航模的發動機大多是內燃機型的,操作稍有不慎,就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威脅。因此,在航模運動發展迅速的今天,相關部門應抓緊為這項運動制定規則,以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