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解禁自衞權能幹啥:或重演先發制人偷襲中國
作者:张亦驰
資料圖:日本蒼龍級潛艇
【環球軍事報道】日本內閣會議1日通過決議案決定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衞權。這份內閣決議案推翻了日本歷屆內閣遵守的“自衞權發動三條件”,出台了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為日本行使集體自衞權搭建平台。解禁集體自衞權之後,日本自衞隊會發生哪些深刻變化?中國軍事專家認為,日本自衞隊未來將會更富進攻性,遠程投送能力或將成為日本未來的發展重點,自衞隊在與鄰國的爭端中有可能採取更強硬的軍事冒險行動,甚至先發制人。
日本偷襲戰術有可能重現
日本共同社7月1日報道稱,集體自衞權解禁後,即使自身未受到攻擊,日本也可以為阻止關係密切的國家受攻擊而行使武力。以憲法第九條的宗旨為依據的“專守防衞”理念有可能被束之高閣。而旨在防止濫用集體自衞權的新“行使武力的三大條件”也非常抽象,允許行使武力的界限模糊。
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軍事專家介紹,以往日本自衞隊大體上是按照專守防衞的原則指導建設,而解禁集體自衞權後,先發制人或許成為其新的戰略戰術運用原則。實際上,在日本近代戰爭史上,一直強調先發制人,搞突然襲擊。甲午戰爭、日俄海戰、偷襲珍珠港,都是日本蓄謀已久先發制人。在近代史上,日本的軍事冒險曾助其以小博大,並嚐到過甜頭。而解禁集體自衞權後,日本自衞隊進行這種軍事賭博的可能性加大。
此外,在與鄰國的島嶼爭端中,日本自衞隊可能會採取更為咄咄逼人的姿態,加劇緊張局勢。根據日本現行法律,島嶼被佔領的應對辦法,只能由海上保安廳在警察權的範圍內進行應對,可使用的武器受到限制。即便如此,日本在中日釣魚島問題上總是製造麻煩,解禁集體自衞權後,可能會更加猖狂。
強化進攻能力
客觀而言,目前的日本自衞隊建設方針仍以防衞為主。相對於其防禦能力,進攻性顯得不足。這一點,航空自衞隊體現得尤為明顯。在世界各國,空中力量都是以進攻性著稱。不過日本航空自衞隊的對地攻擊能力卻較為有限。美國出口給日本的F-4J就被閹割了對地攻擊性能,F-15更是“不把一磅重量用在對地攻擊”上。目前,日本雖然研製裝備了以對地、對海攻擊為主的F-2戰鬥機,但仍然主要攜帶反艦導彈,實施反艦作戰為主。總體而言,目前日本航空自衞隊缺乏對地面目標實施防區外打擊的武器,也沒有進行防空壓制的反輻射導彈。其精確打擊能力,仍然以臨空投放衞星制導炸彈的方式為主,危險性較高。其空中打擊能力,甚至遜色於韓國空軍。
隨着解禁集體自衞權,由於其任務得到拓展,進攻性必然會加強。這對日本而言也不是難事:在現有反艦導彈基礎上,通過換裝紅外成像導引頭、電視導引頭,完全可以研製出高精度的防區外發射武器。在現有AAM-4中距空對空導彈彈體的基礎上,也能很快研製出先進的反輻射導彈。
而在海上自衞隊和陸上自衞隊方面,將提高登陸作戰能力。據報道,日本海上自衞隊和陸上自衞隊派出約800人蔘加正在夏威夷舉行的環太軍演。據日本《朝日新聞》1日報道,當天是日本自衞隊成立60週年的日子。日本陸上自衞隊員在夏威夷瓦胡島東部的美國海軍基地,與美軍進行“奪島”訓練。
海外用兵恐更加頻繁
2001年美國攻打阿富汗,日本政府就曾派自衞隊到印度洋協助進行後勤作業,2003年自衞隊還支援伊拉克戰爭。集體自衞權解禁後,除了日本遭到武力侵犯外,當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時,自衞隊將被允許使用“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為維護海洋航線而實施的國際水域掃雷也可能被納入行使集體自衞權的活動範圍。因此,未來日本將會更多地進行海外用兵,這將促使其進一步加強遠程投送能力建設。
對於航空自衞隊而言,C-2運輸機將成為主要的遠程投送裝備。C-2運輸機的設計航程為5598公里,最大有效載荷為30噸,最大起飛重量超過140噸,日本防衞省需要60架C-2用於取代逐漸老化的C-1和C-130H運輸機。預計2017年前裝備部隊。此外,通過對C-2進行改造,可成為日本新型加油機、預警機的平台,其遠程投送平台將不再依靠美式裝備。此外海上自衞隊“大隅”級兩棲攻擊艦,16DDH、22DDH直升機母艦都是遠程投送的重要力量,其後繼艦艇的建造也會進入快車道。這將使日本有望成為東亞甚至整個亞洲遠程投送力量最強的國家之一。▲【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張亦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