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房均價每平米超4萬 民眾憂大陸客炒更高
若套用在大城市的房價上,《安娜·卡列尼娜》的那句名言則要改為:幸福的城市各有各的幸福,而“頭大”的城市都有相似的苦惱。
與大陸一樣,台灣也正在為房價高企大傷腦筋。
台灣地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江宜樺感嘆,大都會區的房價不應該這麼高,以現在的態勢,就算他兩個兒子未來獨立成家,也買不起房子。台北市長郝龍斌也在近日表示,以目前的高房價,他的小孩在台北市也買不起房子。
最近,台灣當局多部門出組合拳意欲打擊“炒房”,而台灣民眾對此的反應卻並不是那麼歡欣鼓舞。
“打來打去只能打到我們這些普通人身上,投資客、大財團如何限得住?”一位台灣人向《第一財經日報》抱怨。
台灣大多數普通民眾對房價高企怨聲載道,認為薪水退回10年前,房價卻翻了幾番。與此同時,也有人認為,台灣部分城市,比如台北的房價則被遠遠低估了。
台灣房價高嗎?
要回答“台灣房價高不高”這個問題,可能有兩種維度。
一種維度是將台灣房價與老百姓的收入相比較。
東莞台商協會顧問袁明仁是個台灣同胞,他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按人民幣計算,台北房價平均約為4萬~5萬元/平方米。稍微偏遠一點的地方每平方米在3萬以內,而市中心則高達十幾萬,一處在台北市地標101大樓對面的豪宅,售價達到每平方米20萬元。
袁明仁認為,相對台灣薪水的倒退而言,目前的高房價是一種剝削。普通的大學畢業生,月薪大概只有25000元新台幣(摺合人民幣約5000元)。
4月中旬,台灣有關部門公佈2013年第四季度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房價中位數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中位數之比)達到15.01倍,也就是説,15年不吃不喝才可能買得起房子。
而另一種維度則是將台灣房價與其他城市相比較。
據台灣大學洪明洲教授比較,台北市中心區域的價格比上海、北京、香港、新加坡、深圳等城市要低許多。
洪明洲對本報記者説,以台北的宜居程度來講,房價被遠遠低估了。
新加坡國立大學亞洲競爭力研究所公佈的2013年“全球宜居城市指數”調查顯示,在全球64個主要城市中,台北在亞洲城市中排名第6,亞洲前5名城市是新加坡、中國香港、大阪-神户、東京、橫濱。
通過兩種維度的比較可以看出,將房價與老百姓的收入相比較,台北等都會區房價很高;而將房價與其他城市相比較,台北等都會區房價仍不算太高。
誰推高了台灣房價?
與大陸一樣,令台灣老百姓抱怨連連的,不僅是高房價,更是房價的漲幅。
袁明仁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説,2004年他在台北市中心較好地段購入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單價約為人民幣2萬元。而現在這個地段的房子已經賣到了5萬~6萬/平方米。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3年台北市房價漲幅為13%。
近十年來台灣房價為何連續上漲?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稱,持有房屋的成本偏低、囤房囤地的成本低、利得税少,加上低利率不斷供應“銀彈”,讓台灣成為炒房樂園。
特別是台灣利率較低,台灣房貸利率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維持在1.5%~2.0%的水平。與大陸6%甚至更高的房貸利率相比,台灣的資金成本非常低。
2009年上半年,台灣部分民營銀行的房貸利率甚至不到1%,投機客大量借款投入房市,一路推升房價。
前些年台灣當局為應對金融海嘯,鼓勵海外資金迴流救市、大降遺贈税,但大量回流的資金沒有好的投資項目,紛紛投入房地產,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台灣房價。
袁明仁告訴本報記者,當年台灣當局針對台商有很多税收方面的優惠,很多台商在大陸或東南亞賺了錢都紛紛回去置業。
袁明仁現在擔心的是,台灣房市將會被大陸投資者進一步炒熱。
目前,台灣房地產市場對大陸投資者仍有諸多限制,俗稱“三四五”。根據前些年通過的規定,大陸民眾取得台灣供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完畢後滿3年才能轉移。另外,每年居留台灣的時間不得超過4個月,大陸民眾在台灣置業,自有資金必須達到50%。
2013年,台灣當局內政主管部門又提出“總量管制”的初步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大陸民眾在台灣買房每户不超過80坪(約260平方米);一年在台購房總數不超200套,而且各縣市還有不同配額;在同一大樓或同一社區購房,以總户數的10%為上限;購房後由原3年不得轉移改為5年不得轉移出售。
儘管有諸多限制,近年來仍有不少嗅覺敏鋭的大陸投資者赴台考察、投資地產,並想方設法規避限制,包括在香港註冊公司,以公司名義赴台買房,或者借當地人名義買房等。
“打房”有效嗎?
台灣當局近日出重拳打擊“炒房”。包括擴大房市限貸管制範圍,新增新北市、桃園市共八個行政區;同時向囤房客宣戰,將第三套房貸、豪宅貸款及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的房貸成數一律降至五成。
對於豪宅價格的認定也有調整。比如台北市的高價住宅從之前的8000萬元新台幣以上調整為7000萬元新台幣。
此外的方法還有,實價課税、對非自住房提高房屋税等。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瞭解,台灣當局針對房產徵收的税費主要有五種,如果是房屋的持有者,需要每年繳納房屋税(類似大陸房產税)和地價税;如果是買賣房屋,需要繳納契税(買方付)和土地增值税(賣方付),賣方在交易後次年還要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税。除了這五種税費外,2011年6月台灣當局又增加了奢侈税,即對一年或兩年內轉賣非自用住宅及空地的投機行為,分別徵收15%、10%的税費。
據當地媒體報道,台灣房產的税基被嚴重低估。房屋税徵收依據是房屋現值,但房屋現值的評估價格,參考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街路等級調整率(商業繁榮度、交通便利性)等多種因素。以台北市為例,這些參考標準都是30年前評定並沿用至今的,所謂的房屋現值與市價有非常大的落差。
也就是説,台灣現行房屋税和地價税雖為房屋現值的1.2%~2%,但實際税率其實只相當於房產市價的0.1%~0.2%。
儘管台灣當局頻出重拳,本報採訪的多位台灣人士均對這些措施不太買賬。“這些辦法都只能限制一般老百姓,對投資客與財團有計劃性的炒房一點限制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