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驅離學運挨告 以殺人未遂被告身份出庭
台北地院30日將開庭審理台灣“反服貿”民眾自訴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案,下午台北警方持盾牌在法院門口戒備。 圖片來源:台灣“中央社”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中央社”報道,台北地院30日將開庭審理台“反服貿”民眾自訴台“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下午準時出庭,面對大批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由於“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等人29日表示,將動員羣眾到法院外聲援狀告江宜樺的夥伴。台警方30日封鎖台北地方檢察院大門車道,並部署300名警力在法院內外執勤、蒐證。
台“反服貿”民眾攻佔“行政院”在3月24日遭警方驅離,爆發衝突。受傷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台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要求“追究國家暴力,全面啓動”。
台北地院認為,有必要請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黃升勇等人到庭説明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預訂下午2時30分開庭,這是江宜樺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