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不主導MH17調查 只是技術機構
【環球軍事/航空報道】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17航班在烏克蘭失事,不僅引發一場國際政治大博弈,也讓一個國際機構——國際民航組織(ICAO)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有人質疑ICAO沒有提前預警,是“失職”,也有人表示事故調查應由ICAO牽頭。對此,ICAO的相關官員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稱,ICAO是一個純技術的國際機構,不可能主導馬航事件調查。
7月29日,ICAO等4家機構在蒙特利爾總部舉辦了一場高級別會議,會後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強烈譴責對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聲明中説:儘管航空是最安全的運輸方式,但MH17航班事件帶來了對來自、前往和飛越衝突區的民用航空器的令人不安的關切。聲明提請各國注意,它們有責任處理其空域對民用航空構成的任何潛在風險。聲明稱,在行業夥伴支持下,ICAO將立即成立由國家和行業專家組成的高級工作隊,處理在這一挑戰當中民用航空和國家安全方面的問題,尤其是如何有效蒐集和發送信息。。
馬航MH17事件使得人們對航空安全更加關切,也讓外界更關注ICAO的作用。ICAO的一名官員告訴《環球時報》,7月20日,ICAO從蒙特利爾總部派出3名專家和歐洲分部的1名專家組成協助調查小組,赴烏克蘭協助調查馬航MH17墜毀事件。該專家小組是應烏方的援助請求而去開展工作的。
這名官員説,ICAO的專家只是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其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徵候調查》)的有關規定提供指導,對查證事實提供協助,並確保在調查中充分考慮所有證據,尋求確定這起悲慘失事是如何發生的,併為幫助預防未來的事故而作出建議。這是一個艱辛的過程。“但專家組目前遭遇困難,無法進入到墜機地點進行現場調查,因此沒有什麼進展,也無法提供相關報告”。
對於ICAO的職能,這名官員表示,作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ICAO在全世界促進國際民用航空安全和有秩序發展,除其他諸多優先事項外,為航空安全、安保、效率、能力以及環境保護制定必要的標準和規章。該組織為191個成員間在民用航空所有領域的合作發揮論壇作用。
另一名理事對《環球時報》記者説,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其附件規定,烏克蘭作為出事所在國,應當負責馬航MH17的事故調查,而航空器的登記國、運營人所在國、設計國和製造國、蒙受公民死亡或重傷的國家都有權參與事故調查。
據這名理事介紹,7月22日,荷蘭受烏克蘭委託開始主持事故調查工作,並組成了24人的國際事故調查組。在ICAO專家見證下,馬航MH17的駕駛艙語音記錄器和飛行數據記錄器已於7月22日移交給荷蘭安全委員會,於7月23日空運至英國航空事故調查局。7月24日,駕駛艙語音記錄器和飛行數據記錄器數據均已成功讀取。在英國航空事故調查局完成數據讀取後,荷蘭安全委員會着手對數據做進一步分析。
前述被訪官員向《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有些國家希望ICAO來主導馬航墜毀事件的調查,但ICAO是做不到的。因為ICAO的性質決定了它是一個純技術的國際機構。這次,國際民航協助調查小組將從純技術的角度協助而不是主導調查馬航MH17墜毀事件,協助調查小組是從安全運行的最低標準,比方説證據和數據進行調查,不會做任何有關責任的評判。
據《環球時報》記者瞭解,國際民航組織已明確表示其在事故調查中的作用僅限於確保事故調查符合《公約》及附件確定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根據《公約》,ICAO不能領導或負責主持調查任何墜機事件,只能協助事件發生國進行調查。如果事故發生國沒有能力主持調查,可以委託別國調查。
【環球時報駐加拿大特派記者 李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