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涉殺人未遂案 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圖)
台北地院30日開庭審理台“反服貿”民眾自訴台“行政院長”江宜樺(中)等人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結束庭訊後由隨扈陪同,離開台北地院。 圖片來源:台灣“中央社”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中央社”報道,台北地院30日審理“反服貿”民眾自訴台“行政院長”江宜樺等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出庭應訊近2個小時後離去;學運團體到場嗆聲。
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的江宜樺下午近5時離開台北地院,記者問他是否要説明案情、如何響應指控?他皆未回應。
包括“反服貿”學運代表陳為廷、學者黃國昌、“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等團體則動員上百羣眾到台北地檢署外聲援提告民眾,高喊口號後與羣眾一起散去。
報道稱,台北地院30日下午開庭,23名自訴人中有15人出庭。法官釐清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採不公開審理,依序隔離訊問江宜樺、台“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人。
台灣警方為防止發生衝突,指派300名警力在場戒備,將台北地檢署前的博愛路段拉起蛇籠,手持盾牌組成人牆,以隔離聲援民眾闖入江宜樺車隊的行車動線。
台“反服貿”民眾攻佔“行政院”在3月24日遭台警方驅離,爆發衝突。受傷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要求“追究國家暴力,全面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