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陳菊應向社會交代 為什麼氣爆時她在睡覺?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4日社評,原題《奪命七小時 陳菊在哪裏?》,全文摘編如下:
高雄市日前發生氣爆,造成28人死亡,300餘人受傷的慘劇,正值雄檢調查之際,高雄市政府即將肇事責任完全推給廠商與“中央”,卻絕口不提本身所應負之責任,令人為之氣結。
這次氣爆案,罪魁禍首看來似乎是泄漏丙烯引致爆炸的廠商,但管線究竟是因年久腐蝕還是被施工單位挖破,仍待調查,尚難遽下定論。如系前者,李長榮化工自然責無旁貸。如系後者,則挖破管線的單位當然也難卸其責。因為歷年天然氣管線災害事故,多半都肇因於“外力破壞”。不過無論如何,李長榮化工在發現輸量異常,卻未及時警覺通報,並適時處置,確實要負最大的責任。
“中央”政府方面,既與地方政府同為“石油管理法”的主管機關,但目前大型石化工按法令分散各部會,並無專法規範。同時石化廠區外管線數據也付之闕如,當然難辭其咎。只是廠區外埋管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路權不在“中央”,所以相較之下,責任應該較輕。
至於高雄市政府,儘管一直試圖規避責任,但從整個過程看來,市政府應警覺而未提高警覺,應防範而未及時防範,應處置而未適當處置,使得原本可以解決的小事故變成大災難,絕對是關鍵因素。
事實上,前鎮居民在下午4時多,就已聞到異味,8時46分通報市政府“冒白煙,不明氣體”,9時16分市政府雖出動消防人員前往,卻未查明原因,僅將其當成普通瓦斯管外泄事件處理,一直在現場灌水。到了9時22分,崗山西街巷內水溝蓋爆開,環保局到場取樣。10時33分,環保署南區環境毒物災害應變隊趕到現場化驗,當時在場的各個石化業者還都説沒有異常,過了一個多小時,還沒有驗出氣體成分,就發生氣爆。
表面上看,市政府好像已經盡力,問題是,消防隊灑水無效後通報環保局,9時30分環保局到現場再通知南區災害應變隊,10時33分應變隊趕到現場,還沒來得及鑑識出,氣爆即已發生,這一個多小時之中,相關單位為什麼沒有人警覺,可能是乙烯或丙烯,而非瓦斯?為什麼不主動要求管線經過現場的石化業者關閉氣閥?為什麼消防隊及環保局的稽查人員沒有配置先進的偵測設備?為什麼市政府相關單位沒有立即要求現場居民疏散?氣爆前幾分鐘,居民詢問能不能將所有管線關閉時,為什麼1999還回答“處理得差不多了”?這些問題,高雄市政府難道不應該給社會一個交代嗎?尤其離譜的是,市政府直到十幾個小時之後,才經由廠商告知,現場地下管線仍有丙烯,如果挖掘不當,很可能會再釀大禍,市政府官員之顢頇可想而知。
更令人慨嘆的是,氣爆接二連三,而市長陳菊遲至次日凌晨3時多才趕至現場,請問,如此重大災變為何無人通知陳菊?合理推測,陳菊顯然正在睡覺。但幾十條人命,數百人受傷的事件,難道不比市長的睡眠更重要?為了要讓市長安眠,難道就可以延遲通報?陳菊難道不應該向社會交代一下,為什麼水災時她在睡覺,氣爆時她也在睡覺,卻都沒有人敢吵醒她?
平心而論,災難已經發生,當務之急當然是照料死傷,以及善後重建,但高雄市政府和陳菊不認真反省檢討,卻積極推卸責任,難道説得過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