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英國對香港無責任 質詢局勢為干預政改
作者:赵磊
答讀者問:編輯同志:
最近各大媒體熱議英國將對香港的局勢進行調查,請問,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30年的今天,英國仍有權對香港“負責”嗎?
江蘇讀者 易 坤
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規定英國對香港負有責任。該聲明旨在解決香港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使香港去殖民化,讓香港迴歸,而不是為了解決香港未來的政制問題。英國議會此次就《中英聯合聲明》實施情況進行質詢,其實質是干預香港政制改革。
《中英聯合聲明》正文第三條第四款規定,“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明文表示行政長官並非一定要由某種方式產生。實際上,無論是《中英聯合聲明》,還是香港《基本法》,其本質都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不僅從根本上表明“港人治港”要在“一國”範圍內,而且表明推動“港人治港”的只能是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而不是英國政府。中國政府之所以同意將“行政長官”問題寫入中英聯合聲明,是為了展示中國政府對港人和國際社會的承諾,這並不意味着同意英國或其他外國政府今後有權干涉香港事務。同時,無論是聯合國憲章,還是國際法基本原則,也都規定一國不應干涉他國內政。▲(國際戰略研究所港澳與國際關係研究室副主任 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