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協:金龍魚等企業轉基因標識合規
近期某律師就金龍魚等食用油品牌的“轉基因標識”位置大小的訴訟,再次將轉基因標識問題掀起了沸沸揚揚的討論。然而根據新浪七成網友觀點,金龍魚等食用油品牌的“轉基因標識”位置大小都“顯著”,符合國家規定。然而,某律師卻認為"不顯著",並且不是去建議國家修改規定,而是選擇性地起訴類似金龍魚的知名商家和企業。
中食協:金龍魚轉基因標識確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向本報發來關於轉基因產品的標識的聲明指出:依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標識管理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農業部根據條例授權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農業部869號公告-1-2007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籤的標識》,對條例中對於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如何做到“明顯”進行了明確而詳細的規定。
經查金龍魚等食用油生產企業,其相關產品標籤的轉基因標識確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按國家規定要求做到了:緊鄰配料標識轉基因相關內容,顏色與配料內容相同,並且以“大豆油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等方式標示了轉基因原料。
此外,上述公司在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59號《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要求提交了轉基因產品標籤標識,也都通過了當地農業主管部門的審批,取得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林丹:信賴金龍魚高平台代言很幸運
目前正在積極備戰亞運會的林丹在接受採訪表示:“代言金龍魚的廣告並不存在虛假宣傳問題,我在代言產品之前會謹慎選擇品牌,據我瞭解,金龍魚曾是中國女排主贊助商、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2011年深圳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糧油獨家供應商,這麼多高平台都選擇金龍魚,我信賴金龍魚”。林丹透露:“我和家人一直都在使用金龍魚的食用油,以前在福建就用金龍魚的油品,現在家裏也在用,同時還用金龍魚其他糧油產品,其中也包括轉基因原料的。”
而關於他個人的飲食情況,林丹也做了介紹,“我們隊伍基本都是在總局的食堂裏吃飯,所以都是食用他們搭配的營養餐,所以對於食品安全方面,我當然是很放心總局這邊的安排,包括食材和食用油,都是要經過總局的鑑定,肯定是非常相信組織的。”
金龍魚:標識合法林丹代言合規
對此事,金龍魚公司第一時間發來聲明:一貫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產品的標識也完全遵循了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公司採用轉基因原料生產的產品,其產品標識符合我國農業部制定的國家標準《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籤的標識》的要求,該標準明確規定了轉基因標識的位置及字體大小等內容,關於標識位置,該標準要求轉基因標識應當放在緊鄰產品配料表的位置;關於字體,該標準要求字體高度不小於1.8毫米。公司產品的標識只能並且已經完全按照前述要求進行標註,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
國家並沒有禁止國家級運動員食用轉基因產品的法規,北京奧運會及深圳大運會,金龍魚分別作為獨家食用油和糧油供應商進行了產品的供應,歷次的國際大賽如奧運會、亞運會、大運會均未禁止使用轉基因產品;同時,林丹家庭做為金龍魚的代言家庭,家中也食用金龍魚的糧油產品。因此,金龍魚公司負責人認為林丹夫婦代言的金龍魚產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中國糧油學會:國家從未規定任何人羣不能食用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
中國糧油學會油脂分會的會長王瑞元告訴記者,轉基因原料生產的產品國家強制規定必須要有標識,關於標識字號只要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就沒有問題。至於應該標識在什麼位置、哪個位置可稱醒目,沒有規定。而同時,關於非轉基因原料生產的產品是不應該標識的,很多企業將非轉基因作為賣點標識出來屬於不正當競爭。
另外,王瑞元明確表示,國家從未規定任何人羣不能食用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包括運動員。而且運動員也是人,他們在社會中生存,也有可能到社會上吃飯,所以不可能完全避免轉基因食品。
記者在超市走訪時發現,福臨門、九三、金鼎、金龍魚、魯花等品牌均有用到轉基因原料。轉基因原料多用於大豆油、調和油、菜子油中。有關轉基因成分的標識,均是在瓶標上註明“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或“加工原料為轉基因菜子油”等字樣,字體的大小、字體粗細、顏色和標籤上配料表、產地、保質期等信息的標識一致。其中“福臨門”品牌食用調和油還在顯著位置標明該產品為“中國體育代表團供應商”,進一步證明了國家並無禁止運動員食用轉基因的規定。
有意思的是,實際上金龍魚也在國內非轉基因食用油市場銷量遙遙領先。據金龍魚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金龍魚”提供23種非轉基因產品,包括花生油、玉米油、葵花油、稻米油、橄欖油、菜子油、茶油等。而豆油、調和油和菜子油,轉基因和非轉基因產品均有。“產品上有標識,消費者可以根據偏好選擇。”該負責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