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解讀中俄批美空襲:怕美照例對中俄發動攻擊
【環球軍事報道】據日本經濟新聞網9月26日報道,在9月24日召開的聯合國安理會反恐峯會上,中俄兩國對美國主張其空襲敍利亞境內“伊斯蘭國”目標是行使自衞權的觀點提出了批評。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和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呼籲,“採取軍事行動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和安理會決議”。
外媒稱,美軍在伊拉克的空襲行動得到了伊拉克政府根據美伊協定發出的請求,但敍利亞並未同意美軍空襲其境內目標,美國也沒有安理會決議授權。
報道稱,如果美國所主張的基於自衞權採取軍事行動這一邏輯得到認可,那麼甚至有可能出現在某種情況下,美軍會基於同樣理由對中國和俄羅斯發動攻擊。但是中俄兩國又難以直接反對“反恐戰爭”,因此將批評集中到了美國所主張的空襲的國際法依據。
美國之所以主張空襲屬於行使自衞權並採取單方行動,是因為中俄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如果中俄表示反對,美國將難以獲得安理會決議授權,有可能無法展開軍事行動。
美國國務卿克里表示,“‘伊斯蘭國’是從基地組織派生的組織”。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國會曾為報復基地組織而通過了允許行使武力的決議,目前美國政府內部存在試圖以此作為空襲敍利亞境內目標依據的聲音。但“伊斯蘭國”已經退出基地組織,有觀點對將其視作“基地組織”提出質疑。
美國憲法允許總統為保護美國公民的生命和財產發動軍事行動,有關自衞權的裁量空間很大。此前奧巴馬一直重申“‘伊斯蘭國’是美國的直接威脅”,就是着眼於目前事態的伏筆。在已啓動空襲的今天,美國反覆強調“直接威脅”。
此前,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薩曼莎·鮑爾9月23日就美國將針對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空襲擴大至敍利亞表示,此舉是基於《聯合國憲章》第51條對武力攻擊行使的自衞權。鮑爾在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的文件中表明瞭這一想法。俄羅斯與伊朗則指責美國主導的空襲“侵犯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