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黨籍的成都軍區中將副司令楊金山究竟是誰
導讀:昨天,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顯示,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何種情況下黨員會被開除黨籍?中央委員又如何被撤職?中央候補委員如何遞補?
原中央委員楊金山被開除黨籍
昨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央軍委紀委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楊金山開除黨籍的處分。在此前的公開報道中,北京青年報記者未查詢到有關楊金山嚴重違紀接受調查的消息。
楊金山是誰?十八屆原中央委員楊金山儘管身居高位,但其名字並不廣為人知。公開資料顯示,今年剛滿60歲的楊金山是河南息縣城關鎮人,長期在成都軍區服役,此前是成都軍區副司令員,中將軍銜,曾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西藏軍區司令員等職務。
據新華網報道,今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中央軍委巡視組分兩個小組對廣州軍區、成都軍區黨委班子及其成員進行了巡視。
而楊金山最後一次見諸公開報道可追溯到今年7月。
應坦桑尼亞和南非兩國國防部長邀請,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常萬全上將2014年7月2日啓程赴兩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隨同出訪的有海軍副司令員劉毅、成都軍區副司令員楊金山、駐香港部隊政委嶽世鑫等。
此後楊金山再無公開露面的報道。值得注意的是,成都軍區所屬的四川省軍區原政委葉萬勇亦在今年6月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文/本報記者 桂田田
開除黨籍遵循何種程序?
決定或批准開除黨籍應“十分慎重”
開除黨籍是黨的紀律處分的一種。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簡稱“黨章”),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
黨章指出,黨組織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但“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不過,黨章補充,各級黨組織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時應“十分慎重”。
具體處分時,對黨員作出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開除黨籍的處分,除特殊情況外,需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
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在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時,更加慎重。黨章規定,對上述人羣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
不過,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上述處分,必須經過上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分別在此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被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在此次全體會議上一併“追認”。僅楊金山被中央政治局確認開除黨籍一事,會前未經媒體披露。
如何遞補為中央委員?
中候委按票數依次遞補為中央委員
中央委員會,負責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在中央全會上,一些中央委員被確認開除黨籍後,其委員身份一同被罷免,相應的遞補程序隨即啓動。此次依照黨章規定,在候補委員中排名前三的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就填補了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三人留下的空缺。
三人順位填補空缺後,171人的中央候補委員陣容將縮減至165人,被開除黨籍的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等中央候補委員不再遞補。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兩位中央候補委員正在接受調查,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原市委書記陳川平,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潘逸陽,若兩人也被開除黨籍,中央候補委員將減少至163人。
依據規定,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十八屆中央委員會於2012年11月當選,如在一屆任期內沒有發生違反黨紀的行為,委員及候補委員均可任職到2017年。
能夠順利任滿一屆的委員,將有7次參加全體大會的機會。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改革開放以來的慣例是,每屆中央委員會前後會召開7次全體會議。
有多少位中央委員被撤銷職務?
20年間已有10位中央委員被撤銷職務
北青報記者根據公開報道梳理,自1992年召開的中共十四大以來,先後有陳希同、田鳳山、陳良宇、于幼軍、康日新、薄熙來、劉志軍、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等10位中央委員在任內被撤銷職務。另有黃菊、雲布龍等約13人在任期內去世。因而,共有約23位中央候補委員因中央委員定額出缺獲得遞補。
十四大以來至今,先後有許運鴻、徐鵬航、石兆彬、李嘉廷、王雪冰、杜世成、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等9位中央候補委員被撤職。將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都統計在內,20年來,中央委員會共有19位成員被撤銷職務(不包括正在調查的陳川平、潘逸陽)。
上述19人中,除于幼軍、徐鵬航僅受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外,中央政治局之前都給予其餘17人開除黨籍處分,相關決定隨後也都在中央全會上獲得追認。
其中,于幼軍於十七屆三中全會上被宣佈撤銷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並確認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決定。時任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於幼軍在外界均預測其將升為部長時,被宣佈處分。留黨察看兩年間,于幼軍仍在文化部工作,2010年7月以文化部副部級官員赴地方調查,2011年正式出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徐鵬航則是因支持、參與親屬購買內部職工股並從中獲利巨大,被指構成嚴重違紀,於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被撤銷中央候補委員職務,留黨察看兩年。在十五屆五中全會前,徐鵬航已被撤銷國防科工委副主任職務。徐鵬航於2004年復出,現任國防科工委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本組文/本報記者 鄒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