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網躺槍,被捲入“抄襲”糾紛也是醉了
近日,人人網旗下學生社團服務平台“社團人”與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發生了糾紛,後者的主要負責學生執意認為“社團人”在網站建設思路、功能和佈局等功能上與其相似,存在抄襲。
對此,“社團人”平台第一時間發佈了聲明(詳見附錄),內容主要歸納為以下四點:
第一:該社團服務平台相關負責人指責“社團人”在功能、佈局等方面與其相同,是十分片面的看法。此頁面佈局方式大體為“頂部主導航,左側菜單導航,右側內容呈現”,佈局、交互並非該社團服務平台首創。在業內,這種方式早已廣為人知,並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例如微信公眾平台後台、人人公司內部的OA網站等。
第二:“社團人"對該社團服務平台指責自己抄襲其 “短信羣發"一事,做出以下解釋:產品設計團隊通過大量調研、訪談得出了”短信為主,人人服務號為輔“的消息通知機制,且短信溝通就是大家日常應用最多的溝通渠道。
第三:社團人"為社團提供了一套完備的星級系統,不同的星級有不同的特權。該社團服務平台相關負責人並沒有看到“社團人“為不同星級社團設定的梯度短信包,認為“社團人“為一星級的社團提供50條短信就是抄襲他們的“500條”,且50和500完全是兩個數字,為何也涉及到抄襲 。
第四:“社團人”產品團隊並未聽説過“社團管理平台”。“社團人”的產品設計團隊也均無北京大學教育經歷,在被指責抄襲後,“社團人“工作人員嘗試訪問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發現外網不能訪問該網站。
行業專家説:是否存在抄襲這事還不能妄下評論
對此,相關媒體進行了報道,文章援引了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鄧宏光教授的觀點:“網站的相關設計、功能設置等方面,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不能籠統地下結論,必須要結合具體的情況,看相關的內容,是屬於‘思想’的範疇,還是表達的範疇;如果是表達的範疇,還要看這種表達是否具有獨創性。”鄧宏光表示。
同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對於網站能否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持有同樣的觀點。“具而言之,如果被指控抄襲者的作品與指控方的作品相同或者基本相同,而且被指控抄襲者在其作品創作完成之前實際接觸到了被抄襲作品,那麼,就可以初步斷定其抄襲了指控方的作品。這兩個條件有一個不能成立,則可以初步斷定被指控抄襲者沒有抄襲。其中一個要點在於,指控方必須以確鑿的證據證明被指控方在進行其網站設計前接觸到了其網站設計和功能設置,否則僅僅以二者網站設計和功能設置相同,不能認定存在抄襲。”曹新明表示。
從專家的觀點來看,是否存在抄襲這事還不能妄下評論,單憑主觀判斷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互聯網人士説:“社團人”網站佈局是“標配”
關於此次糾紛,一位擁有5年以上互聯網產品研發經驗的工作人員表示:從此次事件來看,學生對”建站思路”的認知還比較有侷限性。”建站思路”是產品圍繞用户的需求來設定的,好的點子大家當然會想到一起,如果單純從這個角度出發就認定為抄襲,那麼在即時通訊應用類目下,米聊、QQ、微信、易信、來玩等應用都是相同的建站思路,在殺毒軟件、瀏覽器、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台等互聯網常見的領域也都有好幾家公司的產品同時出現。此外,”社團人“的網站佈局也算是行業”標配“,很多工具型網站都有類似身影,如新浪微博個人主頁的“管理中心”等頁面均採用類似架構。
法律人士建議:大學生保護創新權利的同時要學會依法辦事
法律人士建議:大學生現在能有這種維權意識是值得鼓勵的,但是在這種糾紛面前需要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再確定可以採取何種方式保護自身權利為宜。不要輕易下結論,避免錯誤的輿論導向,一旦名譽受損方追究起來,學生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另外,學生要學會保護好自己的點子和創意,學會對自己的創新成果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獲權手續,取得相應的權利,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附錄:“社團人”就“抄襲”一事的聲明
今天上午,我們收到消息稱: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相關負責人指責我司旗下社團服務平台“社團人”對其產品構成“抄襲”。為了防止“社團人”良好聲譽受損,保障“社團人”用户和合作夥伴的知曉權,“社團人”特此做出以下聲明:
1.**“社團人”的誕生來源於市場需求
“社團人”是人人網重新聚焦校園之後,針對學生團體創建的社團管理及互動平台。
今年上半年,“社團人”產品團隊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調研。數月時間,“社團人”產品團隊走訪了西安交通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多所知名高校,和上百名在學生組織里工作的社長(主席)、部長和幹事交流。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校園學生組織(社團)在成員管理、活動宣傳、企業贊助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遂決心做一款服務於學生組織的互聯網產品。為了精準提煉需求,更接地氣地解決用户痛點,“社團人”產品團隊還採用了“浸入式體驗”的調研形式,即和社團成員共同生活一天去切身感受社團的運作流程和主要環節,並圍繞環節中的痛點設定社團人的產品功能和服務內容。在內部立項後,經過一個多月的緊張研發,我們趕在了開學季前(8月22日)正式推出了“社團人”產品,短短兩個月,在全體工作人員的努力下,社團人已有超過1萬個學生組織入駐,覆蓋全國1千多所高校,超過10萬的社團成員在平台上活躍。
這個過程及數據是經得起質疑的。為澄清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負責人對“社團人”的指責,“社團人”願意在不涉及公司機密的情況下公開調研分析郵件、產品設計文檔等部分內部資料,以證明“社團人”從無到有是獨立有序推進的。
2.**“社團人”享有獨立的知識產權
“社團人"享有獨立的知識產權,導航佈局、交互等方面均使用業內通行的形式。
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相關負責人指責“社團人”在功能、佈局等方面與其相同,是十分片面的看法。此頁面佈局方式大體為“頂部tab導航,左側菜單導航,右側內容呈現”,佈局、交互並非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首創。在業內,這種方式早已廣為人知,並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例如微信公眾平台後台、我司的內部OA網站等。
關於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相關負責人指責"社團人"抄襲其 “短信羣發"一事,做出以下解釋:產品設計團隊通過大量調研、訪談得出了”短信為主,人人服務號為輔“的消息通知機制。且短信溝通平台本是日常的溝通渠道,即通過短信平台進行相關的通知非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首創。
“社團人"為社團提供了一套完備的星級系統,不同的星級有不同的特權。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相關負責人看到我們為一星級的社團提供50條短信就聲稱是抄襲他們的“500條”。可為何只看到“50條”,沒有看到我們為五星級社團提供的“800條”?
3.**“社團人”產品團隊未曾聽聞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
在今天之前,“社團人”產品團隊並未聽説過“社團管理平台”。“社團人”的產品設計團隊也均無北京大學教育經歷,在其指責“社團人”構成抄襲後,我們嘗試訪問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發現外網不能訪問該網站。
4.**“社團人”保留追究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惡意中傷、誹謗的權利
在沒有任何官方定論的情況下,北京大學“社團管理平台”相關人員潛入“社團人”核心用户羣裏,用羣發郵件等形式騷擾社團人用户,給“社團人”的聲譽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對此,我們保留追究其惡意中傷、誹謗,以及對我方產品的聲譽造成損害的權利。
“社團人”是一個正在成長中的產品,這個過程中我們不懼怕惡意中傷和誹謗,我們歡迎更多的夥伴,一起為高校學生組織提供更便利的服務平台,共建和諧健康的網絡環境。
社團人產品團隊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