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報:絕不允許存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殊軍人
落實依法治軍 築牢強軍之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依法治軍納入依法治國總體佈局,充分體現了黨中央、習主席對軍隊建設的高度重視,體現了新形勢下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內在要求。我們要從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的高度,創新發展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理論和實踐,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為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化法治法規教育,打牢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思想基礎
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覺。法治教育是維護法治的基本手段。深入地進行法治教育,保證官兵理解精神、熟悉內容、明確要求,認識我軍法治的目的、意義,才能自覺地遵守和維護法治,抵制各種違法行為。
軍隊法規是伴隨軍人整個服役期間的行為規範,必須經常學習、深刻領會、認真執行。不僅新兵入伍後要進行教育,幹部、老同志也要經常重温其內容,用以規範行為。當前,有的法治觀念有所淡化,法治教育必須經常化、制度化,並緊密結合部隊實際,持之以恆地抓緊抓好。新的歷史時期,中央軍委根據我軍建設的實際,作出一系列法律性規定,如“八個不準”、“五項紀律”、“十個必須”,以及外事紀律、保密紀律,等等。這是我軍法治建設的新發展,應當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和貫徹,把我軍法治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搞好法治教育,必須完善教育機制。當前,在一些單位教育沒有形成完善的制度,教育時緊時鬆,堅持得不好。有的單位沒有把法制教育列入部隊建設的議事日程,教育不落實。同時,教育與依法治軍的實踐相脱離,往往只側重於義務性規範、禁止性規範和有震懾性內容的教育,而對權利方面的法律宣傳引導不夠。實際工作中法治與人治時有衝突,立法與執法常常脱節,使法制教育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要使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須形成有效的教育機制,使教育與依法治軍的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要研究學習制度,使軍事法制教育的內容能夠與依法治軍發展同步;要研究考核制度,使軍事法制教育的水平能夠與依法治軍需要相符;要研究檢查制度,使軍事法制教育中與依法治軍實踐不適應的地方及時得到改進和糾正。
要聯繫實際拓展教育的內容和途徑。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廣大官兵的思想呈多樣性、波動性和複雜性等特點,不同地區、不同單位、不同崗位的官兵思想觀念各不相同,對法律規範的認識也有所不同。因此,深化法制教育,必須針對各類人員的不同思想基礎、認識水平、接受能力,分層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同時,要注重拓展法律教育的內容和途徑,既要讓官兵掌握一般公民所要掌握的法律知識,更要讓官兵瞭解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軍事法律法規,努力使法制教育更加貼近實際;既要進行部隊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的學習教育,又要抓好與官兵息息相關的民事、經濟、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教育,使官兵法律知識更豐富。
加大軍事執法與執行監督的力度,維護軍事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軍事法律法規和條令條例是我軍建設的法律依據。依法治軍,必須堅決維護軍事法律法規和條令條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不論是誰,都要自覺遵守,嚴格執行,一旦違反,必須依法追究。
近年來,為適應軍隊正規化建設的需要,國家和軍隊先後制定、頒佈了上百部軍事法律法規,可以説,現在部隊的各個方面工作基本上都有法可依、有紀可循。當前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法不依,遇事講人情不講原則,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健全執法監督的制衡機制,以保障依法治軍的健康發展。具體地説,就是要完善組織監督與官兵監督體制,從組織上和制度上保證對治軍中執法活動的監督;要強化執法監督的力度,保證治軍中執法主體取得法定的授權,治軍中的執法活動遵守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治軍中的執法內容符合法的規範和精神;要追求執法監督的效益,既保證治軍執法主體正確行使權力,切實履行職責,又保證執法活動中所要調整的軍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實現。
加大軍事執法與執行監督的力度,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法規、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是所有軍人都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如果一部分人遵守,而另有一部分人則違者不究,就失去了法律的尊嚴。延安時期,黃克功因逼婚未遂遂將陝北公學一女生打死在延河邊,經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判,黃克功被判處死刑。對此,毛澤東指出,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在我們軍隊裏,官兵之間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所有的人,不管在什麼時間、什麼場合,在法律面前都是完全平等的,都必須嚴格遵守軍事法律法規,絕不允許存在凌駕於法律之上、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殊軍人。
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應以加強紀律建設為核心內容
習主席指出:“全軍要夯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這個強軍之基,堅持以紀律建設為核心,旗幟鮮明反對腐敗、反對特權,堅決反對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奢侈浪費等問題,保持人民軍隊長期形成的良好形象。”
加強紀律建設,體現了對軍隊建設規律和我軍優良傳統的深刻理解。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作風紀律的好壞,都是判斷一支軍隊素質是否過硬的重要標誌。80多年來,我軍靠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軍民一致、官兵一致、三大民主,嚴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優良傳統,贏得了人民羣眾的信賴和擁護。加強紀律建設,抓住了和平時期建軍治軍的主要矛盾和基本特點。改革開放後,社會環境、軍營環境,以及部隊的體制編制、武器裝備、兵員成分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社會上的各種不良風氣也不斷地滲透到部隊中來,給部隊的管理工作增大了難度,在一些單位和一部分同志中確實出現了管理鬆懈、作風鬆散、法治鬆弛等問題,影響了部隊戰鬥力的提高。這需要我們認真研究部隊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拿出有效的對策。
加強紀律建設,核心是加強政治紀律建設。習主席強調: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關鍵是要達到“絕對”這兩個字的要求。所謂絕對,就是強調堅持黨的領導的唯一性、徹底性和無條件性。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我軍最根本的建軍原則,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紀律。特別是在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複雜環境下,作為黨、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的軍隊,在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維護改革開放和社會穩定的大局上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是這樣,越要堅持黨對軍隊領導不動搖。同時要強化黨的組織紀律觀念,必須做到“三個服從”,尤其要貫徹好民主集中制原則,這是黨的根本制度和領導制度,堅持了這一根本制度就堅持了在黨的法規下行動,就可能避免個人主義、主觀主義等不良行為。
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只有從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嚴起,才能對羣眾產生巨大的感召力、影響力和威懾力,各項法規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搞好依法治軍,首先要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能力。領導幹部既是軍隊建設的決策者、指揮者,又是組織者、管理者,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令,以及部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的學習,要靠領導幹部和領導機關去計劃組織;維護法規軍紀過程中的説服教育、啓發自覺工作,主要是由各級領導幹部和領導機關去做;條令條例的落實,上級命令、指示、要求的傳達貫徹,主要靠領導幹部和領導機關去執行;部隊作風法治的養成,要靠領導機關和幹部去督促、檢查和規範;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求領導幹部必須具備強烈的事業心、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嚴格的組織法治觀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風。如果領導幹部沒有良好的素質和精神狀態,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那麼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方針就很難落到實處。
實踐證明,領導幹部只有帶頭強化法制觀念,帶頭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帶頭落實條令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帶頭維護軍事法律、法規的權威,做嚴格執法的模範,才能積極地領導、組織、動員部屬完成依法治軍的各項任務。因此,領導幹部要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學會用法規制度教育、引導和管理部隊,協調和處理內外關係和各種矛盾,自覺強化條令條例就是法規的意識,克服工作的隨意性,糾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和搞“土政策”的現象,增強勤政廉政意識,抵制“酒綠燈紅”的侵蝕,維護軍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經受住複雜環境的考驗。此外,領導幹部還要學習掌握有關的國際法、海洋法、戰爭法等國際性法律,瞭解這方面的司法實踐和發展趨勢,以開闊視野,適應對外軍事交往、參與國際軍事活動、開展國際軍事鬥爭的需要。(陳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