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軍警招搖撞騙案件增多 近六成罪犯是為騙色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近日,檢方通報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案件的報告。報告分析,2011年至2013年共辦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警察)或軍人身份、職務進行招搖撞騙的案件35件,涉案人員47人。此類犯罪的案件數和犯罪嫌疑人人數總體都呈現上升趨勢。
冒充領導男子詐騙300萬元
朝陽區近三年發生的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冒充對象主要有三類,一是直接冒充中央機關領導,二是冒充中央機關領導的秘書或親屬,三是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而犯罪分子冒充中央機關領導或關係密切人員都是為了騙取當事人錢財。
案例:周某租住在朝陽區一高檔社區,於2012年5月自稱國務院一家下設單位的主任,通過中間人的介紹,認識了被害人劉某。周某允諾可以幫助介紹中間人及被害人子女到周某單位工作,並以提供資金啓動新農村建設投融資項目為名,騙取被害人300萬元。
假扮軍人忽悠兩女騙錢騙色
在冒充警察和軍人招搖撞騙的案件中,近六成犯罪分子是為了騙取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同時騙取少量財物。
案例:許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一案中,許某由網絡購得印製有自己姓名的軍服及軍官證,憑此以未婚軍人身份,通過某知名交友網站以結婚交友為名認識被害人趙某和李某。在獲取二人信任後多次與二人發生性關係,並騙取錢財。
鏈接詐騙手段主要有三種
第一,中間人介紹。中間人往往出於客氣或者禮貌都會誇大所介紹人員的能力;而被害人基於對中間人的信任很容易就會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第二,假證假文件。這些標誌性物品既有偽造的警官證、軍官證、警服、軍服,也有偽造的中央紅頭文件。在這些標誌性物品的影響下容易相信犯罪嫌疑人虛構的事實。
第三,混熟後下手。犯罪嫌疑人先是通過其他方式與被害人認識並交往一段時間,等雙方熟悉之後才告訴對方自己具有特殊職位職權,容易讓被害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