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內七名中小學校長落馬 校長權利當“減負”
作者:杨振
央廣網深圳12月18日消息(記者楊振)近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深圳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呂靜鋒涉嫌受賄一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作為深圳的知名校長、擁有着博士頭銜的呂靜鋒,從教近三十年期間,曾榮獲“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全國教育改革創新傑出校長”等多項榮譽。今年7月1日,深圳市檢察院對呂靜鋒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呂靜鋒在電教系統採購、教師入編等領域或環節,涉嫌收受好處費高達數百萬元。而呂靜鋒也成了深圳市近年來中小學校長落馬的典型案例之一。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7月起,深圳已有7位中小學校長先後落馬,這些落馬的中小學校長,其中不乏名師,有的甚至頭頂着一些國家級的榮譽。而中小學時期,正是培養學生們人生觀與價值觀的關鍵時期,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校長們而涉貪落馬呢?
據統計,在學校基礎建設、教學設備採購、網絡工程改造過程中假公肥私、收受回扣,是校長們涉貪落馬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招生環節,如龍崗區實驗學校校長果某,涉嫌幫助多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子女入讀實驗學校並收受了數十萬元的財物;三是公款報銷,如龍崗某小學校長周某,通過暑假組織教師出外旅遊的機會,以報銷的名義,以報大旅遊人數的方式騙取公款11萬餘元,而該款項,直接被周某個人據為己有。
辦案檢察官表示,與密集的人口不相映襯,深圳的教育資源相對短缺,特別是學位。近些年來一直是中小學教育的擴張期,一方面學校在教學設備、網絡改造、功能房建設等方面會有大規模的資金投入,這樣在招生、擴建、行政管理等環節,校長手中自然就集中了不少的資源與權力。而學校大都實行校長負責制,且任期又較長,於是就成了學校裏説一不二的權威,在這個相對獨立的王國裏,也就容易導致權欲膨脹、權錢交易。而對於社會公眾而言,可能更關心的是中小學的學位問題,為了孩子能夠獲得更好的教育,家長們對這些"幫忙"的校長還會心存感激與慶幸,有時甚至有一些職業‘掮客’在其中游走。
一位辦案檢察官談到,作為教書育人的中小學校長,在其中其權力的範圍、承擔的職能,都整體上偏多,是該給校長們權力“減減負”,部分工作如工程、採購、物業管理、公車維修、學校飯堂的肉菜配送等,可以由主管部門剝離,而將校長們的工作重心移到教學及管理上來,既利於淨化學校的工作氛圍,也是對校長們的一種保護,要通過分權與制衡、校長和教師的輪崗與交流機制等,切實防止校長權欲的膨脹。目前有些學校的招生、培訓等都不夠透明,一些項目等並未納入正式的招投標程序,或者所謂的招投標只是走了個形式,所以要以公開透明特別是深化校務公開來促進規範管理。在規範學校管理的同時,外部的監督更要能同步跟上,並強化監督的力度、拓寬監督的途徑,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監督到位的良性運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