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法法院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
作者:李小飞
【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小飛】據韓聯社12月19日報道,韓國憲法法院19日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並宣佈撤銷進步黨所屬5名議員的議員資格。這是韓國憲政史上憲法法院首次宣佈解散特定政黨。當天,憲法法院的9名法官中,8名法官對解散統合進步黨表示贊成,只有1名法官表示反對。
韓國憲法法院裁定認為,按照統合進步黨的建黨理念,該黨通過行使武力顛覆自由民主主義體制,並試圖修改憲法,建立傾向於“左派”的全新自由民主主義體制,這違反民主主義的基本秩序。
韓國憲法法院還提及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的“革命組織集會”並指出,李石基弘揚朝鮮的主體思想,將當時的韓國局勢當作戰爭局面。他還計劃在戰爭爆發時與朝方合作,採取武力行動。對於撤銷進步黨所屬議員的議員資格的理由,憲法法院表示,如果進步黨議員繼續保持議員職務,進步黨不會被完全解散。
報道説,李石基等人2013年5月與130多名革命組織成員舉行秘密聚會,謀劃破壞韓國國家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李石基還涉嫌在聚會中唱朝鮮革命歌曲和發表“親朝”言論。韓國檢方於2013年9月以涉嫌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起訴了李石基等人。
2013年11月,韓國法務部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政黨請求案”並指出,李石基弘揚朝鮮的革命思想,試圖顛覆韓國體制,這與韓國憲法精神背道而馳,因此該黨應被解散。2014年2月,水原地方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二審宣判,認為其煽動內亂的罪名成立,但策劃內亂的證據不足,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