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東南部一黑人少年在遭處決70年後終獲平反
作者:彭海艳 谭利娅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台灣“中央社”12月18日報道,美國東南部南卡羅來納州一位法官作出遲來的平反,撤銷70年前遭處決的黑人青少年史蒂尼的死罪。他被控謀殺2名白人少女,經草率審判就被送上電椅處死,使他成為美國最年輕的死刑犯。
史蒂尼(George Stinney)1944年遭處決時年僅14歲,他個子瘦小,體重只有43公斤,據報道當年坐上電椅受刑時,還得墊一本厚書。
南卡羅來納州巡迴法院法官穆倫(Carmen Tevis Mullen)17日在29頁的判決書中説,史蒂尼遭起訴處決,“依據憲法根本違反正當程序”。他認為,最大的不公不義莫過於侵犯個人受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報道稱,史蒂尼是在2個11歲和7歲的白人女孩遭毆打致死並棄屍溝渠後被捕,他只受審一天,執法人員宣稱他招認殺害兩女,但法院紀錄不見他的自白書。
雖然有位白人律師為史蒂尼辯護,但穆倫指出,該律師似乎毫無作為。
全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只討論了幾分鐘就將史蒂尼定罪,他的律師卻未提出上訴,這個動作原本可以讓他暫緩執行死刑。
而史蒂尼的家人在事發後都逃離家鄉艾爾克魯鎮(Alcolu),害怕在羣情激憤的情況下會遭到報復。
據悉,他的兄弟姐妹如今都已70和80來歲,他們在一批律師支持下,近年來致力爭取重審此案。他的妹妹凱撒琳(Katherine Stinney Robinson)告訴當地報紙《曼寧時報》(Manning Times):“我覺得很激動,因為這是遲來的正義。” (實習編輯:彭海豔 審核:譚利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