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開單身證明收費20元 典型“為人民幣服務”
原標題:單身證明收費20元 典型“為人民幣服務”
近日,九江都昌縣網友在當地民政局辦理單身證明時,被收取20元手續費,大呼“單身不起”。工作人員稱,此項業務辦理收費完全符合物價局的相關批文,並非亂收費,但又稱一時拿不出批文。
民政部門是全額財政撥款單位,本來應該是為羣眾服務的,給公民出示一張A4紙的單身證明,本是他們的職責,根本就不應該收費。雖然取得了當地物價部門的審批,但並不就代表這項收費合法的,因為事實上民政部門拿不出相關的收費依據。對於政府部門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既然沒有得到法律的收費許可,那麼收費就是亂收費,為人民服務就變成了為人民幣服務。而能為羣眾出示單身證明的,就只有民政部門一家,別無分店,收多高的費用,羣眾都必須交,這就是典型的以權謀私。
必須追問的是,一張A4紙的證明,都昌縣民政部門在上報物價部門審批時,物價部門是如何核算成本的,出示一張A4紙證明,收費20元,合理性何在?物價部門有沒有從嚴把關,嚴格審批,認真用好手中的審批權,給羣眾站好崗,放好哨,防止亂收費?
據瞭解,南昌市、九江市等多地民政局已取消此項服務的收費。南昌市東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辦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局已從2012年1月1日起免費辦理單身證明,但免費規定並非強制執行。都昌縣本來屬於九江市,既然九江市已經實行了免費辦理單身證明,那麼都昌縣為什麼還要繼續收費呢?雖説沒有強制免費,但為什麼不從服務羣眾、減輕羣眾負擔的角度出發,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呢?而一直以來所收的錢,最後都去了哪裏呢?有沒有進入單位的小金庫,最後進了私人的腰包呢? (朱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