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伊核問題,機遇不該錯過
關鍵時刻需要關鍵決斷。重建信任並不容易,已經有了好的開端就要堅持下去
伊朗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與伊朗於12月17日開啓新一輪會談,通過外交努力達成全面協議的大門再次敞開,世界期待作為國際安全治理焦點與難點的伊核問題迎來全面解決的機會。
伊核問題錯綜複雜,牽扯麪廣,涉及多方利益與考量,是地緣政治較量的微縮博弈場。自2002年起,伊核問題長期在對話、制裁和動武的軌道交替演進,堅持擁有民用核權利的伊朗與唯恐伊朗獲得核武器的西方及部分海灣國家間猜忌深重,分歧巨大,導致談判久拖不決。
歸根結底,伊核問題的癥結還在於政治上的不信任和不安全感。回顧20世紀50年代,伊朗在巴列維王朝時期發展核能,是得到美國幫助的,但兩國關係因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破裂並走向長期對抗,伊朗核能力也驟然從美國及西方的“支持對象”變成“打壓目標”。地處中東的以色列與部分海灣國家從民族、教派及地緣政治考慮出發,提防伊朗坐大。
隨着國際政治格局與地區安全局勢的演變,伊核問題的“堅冰”出現鬆動。2013年11月,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達成“共同行動計劃”,雙方外交會晤密集舉行,雖歷經兩次延期,但各方從未如此接近達成解決伊核問題的全面安排,機遇之窗大開。
堅持政治解決伊核問題需要定力和耐心。伊朗需恪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堅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用行動踐行“伊朗防禦戰略中絕對沒有核武器一席之地”的承諾。與此同時,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要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多年遭受制裁後,發展核能力已某種程度上成為伊朗 “自豪感、榮譽和尊嚴”的象徵,甚至是“主權”的體現。解決伊核問題要考慮伊朗民眾的感情與訴求,避免雙方裂痕的擴大。
歷史上曾有過一些國家在國際社會監督下實現非核化的成功案例。在伊核問題上,堅持分步對等原則,在合理時間框架內達成一攬子方案,並予以分步實施的“個性化定製”,完全有可能再次締造成功。
多年來,中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六國機制的成員,秉持客觀公正和負責任的立場,積極參與伊核問題的政治外交解決進程,維護國際防擴散體系,維護全球和地區和平與安全。尤其是中國在全面協議談判中先後提出“五點政治主張”和“四個堅持”,推動各方將伊核問題保持在正確的軌道上尋求解決,獲得各方積極評價。
政治解決伊核問題面臨挑戰,關鍵時刻更需要關鍵決斷。西方輿論已經意識到,“德黑蘭在如此眾多的地區挑戰上的合作至關重要”;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稱,“伊核談判不能失敗”。根據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去年11月達成的階段性協議,雙方本應在今年7月20日前尋求通過談判達成伊核問題全面協議,但由於分歧嚴重,不得不將談判期限延長至11月24日。隨後,談判期限又延至明年6月30日。似乎正如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評論所言:“在任何談判中,達成協議都不僅需要緊迫感,而且需要雙方的時鐘同步或是相當協調。”
重建信任並不容易,已經有了好的開端就要堅持下去,機遇不該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