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組7月稱:山東領導對腐敗查處力度不夠

法制晚報訊(文/記者 温如軍)昨晚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山東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王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法制晚報》記者梳理王敏簡歷發現,從政近40年,王敏一直在山東任職。在2014年7月22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上,王敏曾撰文稱,一個班子尤其是黨委(黨組)書記過不了廉潔關,就沒有擔當的資格。“自身清正廉潔,到什麼時候都能底氣足、腰桿直。”
至此,十八大後,已有6名省部級市委書記落馬。另據統計,王敏是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全國第60名、山東的首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也是落馬的第5名中央候補委員。
盤點 十八大後6名省部級“一把手”落馬
昨天出版的《濟南日報》報道,12月17日晚,王敏在濟南舜耕山莊貴賓樓會見了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會長王天凱一行。報道稱,王敏對客人一行表示歡迎,並簡要介紹了濟南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他説,濟南工業發展具有深厚的基礎。在新的時期,全市工業企業特別是紡織工業企業面臨着轉型發展的歷史機遇。
而就在當晚9點21分,中紀委網站即發佈王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的通報。
在2013年10月17日,南京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季建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他成為十八大後第一名落馬的省部級市委書記。
本月1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季建業已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時,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曾任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遵義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的廖少華,由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一年多內,西寧市委原書記毛小兵、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先後落馬。
《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至此,十八大後已有6名在市委書記位置上的省部級“一把手”落馬。
此外,今年7月16日,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因涉嫌違紀,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違紀所得。
線索 “一把手”落馬多與中央巡視有關
在查處“大老虎”的過程中,中央巡視組可謂居功至偉。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的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正是去年中央巡視組在一輪巡視期間發現的線索。去年,中央巡視工作啓動第二輪巡視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也曾特別提出,要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提高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的針對性,堅持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級”瞭解情況,使巡視工作不斷深入。
今年7月,中央第四巡視組向山東反饋情況時就曾指出,山東省黨政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對腐敗案件查處力度不夠,有的對查辦案件有畏難情緒,有的案件處理偏輕,對省管正職領導幹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責任追究不力,“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
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等落馬官員的問題線索,均是中央巡視組發現的。中央巡視組在揪出“大老虎”的同時,也發現了一大批本屬於地方管理的廳處級幹部的腐敗問題,以及違反八項規定的“四風”問題,有力地推動了反腐敗鬥爭的深入發展。
特點 少數“一把手”凌駕於組織之上
上月,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和巡視專員王瑛在中紀委網站接受訪談時透露,今年首輪巡視3地查辦“一把手”案超400件,根據需要,中央巡視組對有關省區市開展巡視“回頭看”。
王瑛介紹,2014年第一輪巡視結束以後,海南、天津、山東三省市查辦的涉及“一把手”違紀違法的案件達到了400多件。2014年中央巡視組對河南省進行巡視以來,河南省紀委先後查辦了駐馬店市委原書記劉國慶、開封市委原書記劉長春、省住建廳原廳長劉洪濤等多名黨政一把手。
“比如説我們在某省巡視的時候發現,有一個地區超標準公務配車達到了300多輛,而且多數都是進口的高檔越野車,這個地方每一次換屆都要新購置一批公務用車,一次購車的費用就達到了6000多萬元。還有個別領導幹部頂風違紀,在中央八項規定之後仍然公款吃喝,極少數人還酗酒鬧事,有的甚至觸犯刑律,影響非常惡劣。”王瑛説。
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根據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立案查處了一批腐敗案件。張本平透露,“比如廣東省原省委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海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譚力,天津市原政協副主席、公安局長武長順,以及山西省發生的‘塌方式’腐敗案等。”
雲南省紀委書記辛維光曾表示,目前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和部門呈高發勢頭,重要原因就是權力制約監督不力。比如:權力配置不科學,有的部門和崗位權力過大,一個處幾個人可以管幾千萬、幾億的資金,並且隨意性較大;權力過分集中,少數“一把手”凌駕於組織之上,輕則一言堂不民主,重則搞腐敗。
針對“一把手”腐敗現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撰文分析稱,由於“一把手”在事實上幾乎掌握着地方和單位的決策權、用人權和公共預算的具體分配權,而且“一把手”權力的形成多由於“任命”而非競爭,這種狀況必然導致層層“一把手”的“崗位權力”事實上處於失控狀態,他們在崗位上具有事實上的“絕對權力”,權力運行的結果完全依靠個人的道德品質制約。
竹立家表示,大量事實證明,“一把手專權”的結果是首先使我們組織決策質量下降,權錢、權商勾結,權力貪污腐敗具有了“現實的可能性”,不僅對組織治理造成巨大的殺傷力,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了破壞,而且更為嚴重的副作用是對社會個體的理想信念、習慣風氣、心態行為產生極大的毒化作用。
“治理腐敗的根本路徑,關鍵就是通過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建設約束‘一把手’的權力。我們説‘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首先是把‘一把手’的權力關在籠子裏。”竹立家説,要落實人民監督,首先必須讓官員接受人民的監督,讓權力公開透明。
竹立家建議,中央要有勇氣和決心推進中高級幹部、各級政府“一把手”、企事業單位高級管理層的“家庭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把權力攤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