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一男子應聘時發現自己多出6起盜竊案底(圖)
作者:周阳



撫順26歲的閆先生應聘工作時意外發現了這件蹊蹺事,當地警方承認閆先生緩刑之後“無犯罪記錄”,並表示“(找)工作的事我們負責解釋”,但想要消除這些莫須有的案底依然無果。
撫順的閆先生應聘司機工作,查詢違法犯罪記錄時,意外發現有6起盜竊行為。6起盜竊案不但案值都未超700元,而且案發地點都在撫順市順城區將軍橋附近,屬將軍派出所管轄區域內。閆先生認為,6起盜竊案都是假案,自己被瞞6年,既找不到固定工作,也失去了女朋友,完全是警方的責任。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跟隨閆先生向撫順警方核實,派出所認為可能是電腦老系統的問題,但事情過去近一個月了,卻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應聘司機
竟被查出6起盜竊案底歸自己
閆先生告訴記者,他今年只有26歲,卻無辜揹負了6起盜竊案,而這6起憑空產生的盜竊案,公安部門向他整整隱瞞了6年時間。“這6年,我根本找不到固定工作,當聽説有6起盜竊案,女朋友也不辭而別了。”閆先生説,他借錢維權,在近一個月時間裏,卻得不到任何説法。
據閆先生介紹,整個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發生的:今年的11月,他得知撫順市經保金融護衞中心要招聘司機。“我的條件還算合適,於是就報名了,他們讓我填寫‘錄用人員審批表’,面試合格後讓我再開‘無刑事犯罪證明’”。閆先生説,他户口所在地歸撫順市公安局順城分局管轄,在當地刑警隊一調查,發現居然有一次故意傷害犯罪記錄及6起盜竊案件。
閆先生説,公安人員既不給他打印,也不讓他查看6起盜竊案的內容,他瞥見電腦屏幕上6起盜竊案中的4起案件,分別發生在將軍商場、將軍早市、將軍橋下、將軍五花飯店門前,都是盜竊案。“盜竊案的案值都不超過700元”“兜裏揣着600塊錢”,閆先生説,他發現這6起盜竊案的共同特點是,案值都不大,發案地點都在撫順市順城區將軍橋附近,都在將軍派出所管轄區域內。
閆先生告訴記者,6起盜竊案件完全是無中生有的,既查找不到辦案人員名字,也找不到被害人或證明人的情況,公安人員不再讓他查看電腦內容。“我當天就找到順城分局,他們不讓我進門,讓我找將軍派出所。”閆先生説,應聘的事情也因此被告知“招聘結束了”。
七討説法
都沒結果,家人勸“忍口氣算了”
閆先生稱,2006年時,他與人鬥氣街頭打架,雖然向對方賠付了錢款,但還是被列為“網逃”,在賓館使用身份證時,被將軍派出所帶走。“2008年,順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嚴先生説,而安在他名下的這6起盜竊案也都發生在2008年。
閆先生告訴記者,被法院判一緩二後,他在整整一年時間裏,每個月都要到所在地公安部門報到一次,而這期間他找到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因此不會在出現盜竊案底後,當地公安人員還會對他這麼“寬容”。據閆先生介紹,他在6年時間裏,分別在洗浴中心當服務員,自己開過一個小飯店,還在一家飯店當過服務員,當過臨時司機。“都是臨時打工,也找過幾個穩妥的工作,可是交上去身份證複印件後,就都沒有了消息。”嚴先生説,起初他還以為是自己的運氣太差,直到這次無意中被查出6次假盜竊案,才明白找不到固定工作的原因所在。
閆先生告訴記者,最初只是想請求公安把假盜竊案“銷掉”了事,為此他去過3次將軍派出所、2趟順城區公安分局、一次順城區政府及一次撫順市政府,“多數不讓進大門”,只好一次次升級討説法,“見到過派出所指導員,分局的紀檢督察也給我記錄了一次,但現在都沒結果。”閆先生説,起初家人還支持他的想法,但時間一長,家人開始擔心會“惹麻煩”,都勸忍口氣算了,“這可是我一輩子的事,人活着不能不明不白的吧?”閆先生説,他的女朋友知道這件事後,也離開了他。
知情人説
“派出所缺案子,就是為了湊數”
閆先生告訴記者,他記得在刑警隊查到6起盜竊案件後,刑警隊工作人員稱不能給他撤案,“我剛離開公安局,他們突然給我打電話,讓我找辦案單位將軍派出所,不要往上找了,我這才知道,假盜竊案是將軍派出所搞出來的。”閆先生説,派出所則告訴他,時間太長了,“可能是電腦錯了”,辦案人員已經離開了等諸多理由,讓他不要着急。
“這件事根本沒有人管,派出所説‘權限’在上面,分局則説得找辦案單位,這不是兩面推嗎?”閆先生説,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他才找到媒體曝光此事,“這件事讓我很矛盾,原本想大事化小解決,可是沒有人管呀。”閆先生説,他一方面找律師諮詢瞭解,另一方面找關係調查原因,幾名瞭解到一些情況的朋友告訴他,聽説“當時情況特殊,派出所缺案子,就是為了湊數”。
閆先生説,之所以稱6起盜竊案是假案件,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公安部門根本沒有因為“盜竊”的事情向他本人核實過任何事情,“當事人都不知道的案件,怎麼就發生了?而且還出現在公安內部網絡中。”閆先生説,這個事情根本不可能用“可能是電腦錯了”解釋。
已向領導彙報,應該由派出所解決
18日下午,記者隨同閆先生找到順城區公安分局紀檢監察部門,再次反映閆先生遭受6起假盜竊案記錄的問題,工作人員認為,他們已經向領導彙報了此事,而此時應該由派出所解決,閆先生提出查清問題追究當事人責任後,公安順城區分局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稱,這件事得首先認定是錯案。查看記錄後得知,今年的12月1日,閆先生曾經來到公安順城區分局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問題,但時至今日這一問題沒有絲毫進展或結果。
可民事訴訟與刑事控告,並可追索賠償
北京盈科(瀋陽)律師事務所魏強律師告訴記者,如果閆先生所説情況屬實,閆先生可以按照民事訴訟與刑事控告兩部分為自己維權。民事訴訟方面需要對閆先生的名譽權進行恢復,可起訴公安機關侵犯名譽權,如造成就業困難、社保繳納損失等一系列損害可追索賠償。
除此以外還可以通過刑事控告的方式,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要求。刑事控告方面包括誣告陷害與濫用職權,可具體依據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的行為提出刑事控告要求。
據魏強介紹,民事訴訟既可以起訴公安機關,也可以起訴公安機關具體的承辦人員,要求法院責令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清除虛假記錄,並要求公安機關與工作人員道歉並賠償損失。對違法濫用職權的公安工作人員,可以通過刑事控告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魏強提醒閆先生,目前要保留好一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瀋陽晚報也將繼續關注此事。
派出所稱*“我們負責溝通” “那個不叫前科劣跡”*
為了印證閆先生所説6起盜竊案的真假及來龍去脈,18日,記者隨同閆先生首先找到撫順公安局順城分局將軍派出所,並找到此前曾接待過閆先生的派出所柳指導員。
記者:閆先生6個盜竊,怎麼才能消除?
柳指導員:我們得報申請,正在報申請。
記者:什麼時間能解決呢?
柳指導員:具體不清楚。
記者:當初是怎麼造成的?
柳指導員:我也不知道。他説的這個事,我們當時也沒在。我們查的是你被處理的信息。
記者:盜竊案是治安案件了吧?
柳指導員:某年某月你被拘留了,你被判刑了,這些都沒有。你説的(盜竊案)都不叫前科劣跡。
記者:怎麼會有6個盜竊案?
柳指導員:我也納悶呢,已經上網查了,那些年都是系統老數據,究竟是系統毛病自動生成什麼,反正我們現在都不用老系統了,老系統經常出毛病。
記者:公安系統還能查到吧?
柳指導員:那個不叫前科劣跡。
據柳指導員介紹,所謂的前科劣跡,需要有時間、原因及處理結果,“工作的事不會耽誤”、“我們負責解釋”。記者詢問造成電腦錯誤的可能時,柳指導員回應稱,現在用新系統,老系統已經不再使用了,“不能耽誤個人的事”,工作招聘的事“我們負責溝通”,柳指導員最後做出了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