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政府破除行政審批體制積弊釋放改革紅利
作者:晏国政
新華網太原12月19日電(記者晏國政)“以前辦手續,要門進門出、樓上樓下地跑,少則幾十天、多則幾個月才能辦完一個。現在只需要到政務大廳交材料就行,辦理時限縮短了很多。”山西省太原市一家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郭利紅説。
郭利紅感受到的變化,得益於太原市近年來實施的以“兩集中、兩到位”為核心的行政審批體制改革。這一改革模式今年以來在山西全省得到推廣,並有望在年底前實現市縣兩級全覆蓋。
在中國傳統行政運行體制下,行政審批權力分散在各個政府部門的多個處室。在發改、規劃等部門,往往有十幾個處室均有審批職能。一些較大項目要辦理手續,需要奔走於各個職能部門之間,跑多個處室,經過辦事員到副局長甚至局長層層審批。
太原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樹忠説,在此背景下,各地建立的政務服務中心大多成為擺設。有的部門將政務中心當成“接件窗口”和“收發室”,“只掛號不看病”。
近兩年來,中國要求各級政府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擺脱“審批依賴”,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釋放改革紅利。“在現有基礎上深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破除傳統審批體制積弊,對分散的行政審批職能進行相對集中,並形成新的審批體制。”長期研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張定安研究員説。
2012年,太原市在大規模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和審批環節的基礎上,按照“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構建新的審批體制。即要求各部門審批職能向一個處室集中、該處室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各部門同時要向審批首席代表授權到位,審批事項要在中心辦理到位。目前已將34個政府部門分散在106個處室的審批職能全部集中到各自新成立的審批處,並整體進駐政務服務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則在“兩集中、兩到位”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整建制成立了行政審批局,將20個區級職能部門所承擔的主要行政審批職能劃轉給區行政審批局統一、集中辦理。截至目前,共劃轉71個大項178個小項的行政審批事項。
今年5月份,天津市濱海新區也成立行政審批局,將區級18個部門的18顆印章和216項審批職責全部劃轉到行政審批局,審批主體變為“一個部門、一顆公章”。
在變革傳統行政審批體制的基礎上,太原等地還再造了行政審批流程,實施了串聯審批變並聯審批等機制層面的創新。李樹忠説:“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太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釋放了多重紅利。”
數據顯示,太原市投資項目審批時間由以前的310個工作日壓縮為45個工作日,事業單位公共服務由164個工作日壓縮為58個工作日。與此同時,進一步壓縮了政府部門尋租空間,也促使其由單一的“審批”式履職,逐漸向政策研究、事中事後監管等全方位履職轉變。
張定安等多位專家表示,以成立行政審批局等為代表的行政審批體制創新,符合簡政放權、政府職能轉變等改革方向,並在實際運作中受到羣眾普遍認可,是一種帶有昭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向意義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