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電擊治同性戀案宣判 心理中心賠3500元
同性戀者小振(化名)迫於父母壓力,到重慶心語飄香心理諮詢中心(以下簡稱心理中心)尋求幫助,受到電擊治療。小振認為同性戀不是病,不需要扭轉治療,遂將心理中心及為該中心做推廣的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訴至法院索賠。記者昨日獲悉,這起我國首例同性戀扭轉治療案已在海淀法院宣判,心理中心在其網站首頁向小振道歉48小時,並賠償3500元。
據原告小振訴稱,他是同性戀者。去年春節期間,迫於父母壓力,他在百度上搜索關於同性戀治療的相關信息,發現排在第一位的是心理中心關於“矯正治療同性戀”的廣告。後小振到該心理中心諮詢,心理中心承諾同性戀可以治好,並對其進行了催眠和電擊治療,這給其身體和精神帶來了極大傷害,且沒有任何效果。
事後,小振通過諮詢專家和搜索相關規定得知,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也無需治療。小振認為該心理中心的治療非法,百度則為該虛假信息進行了推廣。小振訴請法院判決心理中心和百度侵犯其身體權、健康權和一般人格權,應賠禮道歉並連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並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和誤工費4299元。
海淀法院審理認為,在為小振做治療的該心理中心的姜某,其本人稱所獲得的高級心理諮詢師證書,經查為假,證書編號也不符合證書編碼規則。其次,因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心理中心承諾可進行治療,也屬虛假宣傳。心理中心為小振進行電擊治療,其行為已超出心理諮詢範圍。
法院認為,該心理中心通過買百度關鍵詞進行推廣,雖為不當,但並非針對小振本人行為出於自願,且沒舉證在具體診療過程中,其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情形的存在,故法院對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最終,海淀法院一審判決,由心理中心在其網站首頁持續向小振道歉48小時,並賠償經濟損失3500元。同時,法院駁回了小振對心理中心及百度的其他訴求。(記者 張淑玲)